《斯通纳》讲述了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爱、认同、怜悯、志业、傲骨、信任和死亡。它讲述了一个农家子弟威廉·斯通纳在密苏里州立大学学习农学后,从一堂选修文学课开始,生活彻底改变的故事。斯通纳后来成为一名大学教授,经历了结婚、生子、退休、衰老和死亡。这部小说探究了历史经常忽略的人性之间的冲突、溃败与幸存,并重新唤起了探究每个人存在意义的思考。
《斯通纳》迟到50年的畅销,被誉为被亏欠的艺术的正名。它以不带有任何悲喜情绪的冷静洞察生活本质的全部。读这本书是一种美妙的阅读体验,让人感到难过却又欣慰。
约翰·威廉斯的《斯通纳》描绘了一个人把追求智识当做战胜无意义和与世俗作出妥协的人生。这本小说不仅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也是一部近乎完美的小说,结构完美、语言优美、故事动人,展现着一种完美的力量。
这本小说是文学珍藏品,具有超凡的力量,清晰明了地展示生活的真相。它是一部献给所有文学爱好者的传奇之作。该小说完美地展示了小说的要素,其情节构架和叙事节奏堪称完美无缺。它像一条河流,冷静而又平静的笔调裹挟着磅礴而又延绵的力量。
约翰·威廉斯(JohnEdwardWilliams,1922—1994),美国作家,诗人,学者。辍过学,当过电台播音,从过军。退役后入大学就读并获博士学位。于1945年-1985年间在母校丹佛大学任教,教授大学英语及创意写作。曾编辑出版学术文集《文艺复兴时期的英语诗歌》,也创作过两本诗集。一生只写了四部小说:《惟有黑夜》(1948)、《屠夫十字镇》(1960)、《斯通纳》(1965)、《奥古斯都》(1973,本书当年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对约翰·威廉斯的写作,英国作家朱利安·巴恩斯评论:“当我称之为‘绝佳’,我的意思是它们(《屠夫十字镇》《斯通纳》)已经超越了各自类型范围内的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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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价
正如我在前文提到,这本书的主人公斯通纳是一个平凡生活的失意者,讲述的也并不是一个典型的美国式故事,如果是的话,故事就会变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的儿子,在全家倾尽全力的支撑下走出土地,勤工俭学赚取上大学的生活费,突然迸发的文学激情使得他放弃了既定的道路,走上学术之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实现物质精神的双丰收。...
但是,自始至终,我都没感受到Edith有过对Stoner的爱。谜之二,就是Stoner的同事Lomax,以及那个自命不凡、小聪明泛滥的学生Walker了。说是,是因为他们俩人之间,的确是拥有了未曾有过的爱情之感,至少对Stoner来说是如此——他在Edith身上从未体会到如此之般亲近而舒适的感觉。...
现在正处于大学刚毕业的时期,痛苦挣扎困惑,对照斯通纳的时间线应该是在他刚进入大学讲课的时候,对我目前来说,工作的优先级似乎是最高的,而斯通纳有一份当今社会大部分人都很羡慕的稳定工作,却还是没过上大家认为的好的生活,婚姻家庭的失败,人际关系的难以处理,人类真是有各种各样的阻碍来防止我们变得快乐。...
第一次这么快看完一部长篇小说。关于给学生不过这件事上,有没有可能是斯通纳错了?有没有可能这个学生就是一个不爱记作家名字、年代、作品等,他更擅长去分析和提取,且观点是相当有见地的?有没有可能系主任看到他的这个优点而古板的斯通纳看不到?...
ps:关于“自性”,佛教的解释是属于心态上的,在动机、心态上有绝对的、永远的、不变的、圆满的、永恒的、自我的、完全的、本来如此的这一类执着,谓之“俱生的自性见”。斯通纳的一生是遵循“自性”的一生,无论身边多少人在纷繁复杂的世界里迷失了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