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一个女人——艾迪·本德伦为轴心。
艾迪是小学教员出身的农妇,经过几十年生活的煎熬,终将撒手归西,小说便以此开篇。艾迪是本德伦家5个孩子的母亲,她要求丈夫安斯在她死后将她的尸体运到杰弗生与娘家人葬在一起。
但是,仿佛老天有意捉弄,艾迪死时恰逢大雨倾盆,次子达尔与另一个儿子朱维尔(艾迪与一牧师的私生子)驾驶着全家唯一的运输工具——一辆破旧的马车离家挣钱在外。3天后,被大雨耽搁后终于归来的马车载着艾迪的尸体踏上了通往40英里外的杰弗生。
然而,可去往杰弗生的所有桥梁都已经被大水冲走,本德伦一家只好冒着危险涉水而过。结果,长子卡什为保护母亲的遗体而被压断了一条大腿,家里唯有的两头骡子溺死在水中。
为使旅途继续进行,只好抵押了全家的耕作机、播种机,搭上卡什攒下用于买电唱机的8美元,并换掉了朱维尔利用夜间辛苦做工换来的视若生命一般宝贵的马,买了一对新的拉车骡子。炎热的夏天,在路上奔波了几天的尸体的臭味不仅招来一群群的秃鹜,还引起了路人的侧目和乡邻的咒骂,甚至连警察也不得不出面干预。
达尔,这个渴望母爱却一直被拒之门外的儿子,企图放火烧掉棺材,以结束这次荒诞的旅程,但他的目的没有达到,反而烧掉了停放尸体的别人的仓房。历尽千辛万苦,经过“水”与“火”的灾难,本德伦一家终于埋葬了艾迪。
之后,在朱维尔和杜威·德尔(本德伦家的女儿)的协助下,两个带枪的人将达尔抓了起来,送入了精神病院。而安斯则迅速地配上了假牙,找到了新欢——一个“鸭子模样”的女人。
威廉·福克纳(WillianFaulknerl897~1962),美国小说家。出生于没落地主家庭,第一次世界大战时在加拿大空军中服役,战后曾在大学肄业一年,1925年后专门从事创作。他被西方文学界视作“现代的经典作家”。共写了19部长篇小说和70多篇短篇小说。其中绝大多数故事发生在虚构的约克纳帕塔法县,被称为“约克纳帕塔法世系”。这部世系主要写该县及杰弗逊镇不同社会阶层的若干家庭几代人的故事。时间从独立战争前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场人物有600多人,其中主要人物在他的不同作品中交替出现,实为一部多卷体的美国南方社会变迁的历史。其最著名的作品有描写杰弗逊镇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没落及成员的精神状态和生活遭遇的《喧哗与骚动》(又译《声音与疯狂》1929);写安斯·本德仑偕儿子运送妻子灵柩回杰弗逊安葬途中经历种种磨难的《我弥留之际》(1930);写孤儿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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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价
bg:普通读者,微信读书上阅读,仅对比译本可读性,无原文对比结论:推荐蓝译以下为同段对比。(正文第七章末段)李译:蓝译:细节对比(第八章第二段)李译:蓝译:结论:可读性与情节完整性方面,优选蓝译。在出版社选择方面,蓝的译者序严谨有余,精彩不足,个人更喜欢苏童等人联合序,内容更为丰富。...
今天读完了大名鼎鼎的福克纳的《我弥留之际》。那一定很像一块发臭的干酪给搬上了一个蚁冢,艾伯特说那辆大车摇摇晃晃,谁都担心不等他们走出镇子大车就会散架,还带着那口自己打的盒子,上面铺了条被子,躺着个断了一条腿的汉子,父亲和小男孩坐在前座上,警察局局长正想法子让他们赶快走人。”...
被马尔克斯安利的福克纳,果然名不虚传。老婆不爱他,出轨还有个私生子,孩子们一个个的不太正常,十几年舍不得装牙吃啥啥不香,好,既然终于熬走了冷漠的妻子,凭什么他不能自私地开始新生活呢?说福克纳写尽美国人的丑陋,剖开赤裸裸人性,可仔细想想,被生活蹂躏久的人能保留多少善意和温存,不过是挣扎,不过是自卫,不过是苦熬罢了。...
至于“更具野心”,我理解也是由于前者在常常被宏大叙事遮蔽的角落和细节探索,并靠这些同一社会结构中的各个方面拼成整个社会的绝不“心同此理”的全景,展现“它们”是如何在葡萄牙这一国家名义下共同构成同一社会结构因而不得不(自然而然,或许)与“它”这个整体共同在其扭曲并愈加扭曲的运行方式中集体倒塌。...
虽然描写的是一家人的苦难,但实际上福克纳在写一个美国资本主义进程的公式,它能套用到任何资本主义活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