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一本内容可怕的书,讲述了刑罚的历史变迁,读者可见识到人性的野蛮和残酷。从恐怖的火刑、石刑、断头台,到现如今的赔偿、监禁等更为文明的方法,人类经历了怎样的演变。
本书的前四章介绍了欧洲、中东和亚洲古代国家的刑罚思想和实践,后四章主要阐述了四种主要刑罚方式:肉刑、监禁、酷刑和死刑。
正如作者所言,追求平等是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最早的刑罚方式一般都是罚款或其他补偿手段,比如苏美尔法典。后来的《汉谟拉比法典》开始推行同态复仇,细致地阐释了“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原则。
早期的刑罚方式存在若干问题,首先是阶级和性别不平等。古巴比伦法典和中国的《唐律疏议》都存在这类问题,贵族犯罪会轻判,而奴隶或女性犯罪则会重判。其次就是惩罚手段过于残暴,如把犯人扔给野兽、拉扯肢体、水刑、火刑等。
18世纪启蒙运动开始后,人们对刑罚进行了反思。比如米兰贵族贝卡利亚在《论犯罪与刑罚》中写道:“刑罚的目的不是折磨一个感知者,也不是消除已犯下的罪行,而是为了阻止罪犯再次侵害公民,并警示其他人不要重犯。”这段话值得我们深思,那些残酷的惩罚手段实际上只是宣泄了人性的野蛮,对威慑力来说很难说。
正如作者提到的,1995年美国加州监狱支出首次超过教育支出的事实,我们是否应该对那些犯错的年轻人进行再教育,而不是一味地关押他们。刑罚并非最终目的。
目前,大部分国家最主要的刑罚方式是监禁,只有少数国家仍然保留一些肉刑方式。还有一些国家已完全废除了死刑。新加坡在刑罚方面相对奇特,依然保留着鞭刑,并且贩卖口香糖可能会被判入狱。总结而言,在处理犯罪行为时,我们应该花更多精力在教育和规诫上,而不是惩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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