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内容(摘自豆瓣):
在平静的伊利诺伊州格林镇,威尔和吉姆即将告别十三岁,告别童年。他们正急不可耐地盼望着青春的到来,盼望长大成人。而威尔的爸爸则正步入人生的暮年,心怀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深夜的月光下,一列宛如灵车的蒸汽火车,将黑色的马戏团带到了小镇。这些来自幽冥的表演者将满足小镇居民的一切愿望。他们会将成熟带给威尔和吉姆,会把青春还给威尔爸爸。只是,他们会要求付出一份过于昂贵的代价。
生命与死亡、青春与暮年、永恒不变与一去不回头的时间……交织成一曲深沉的、忧伤的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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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公英酒》、《必有恶人来》和《夏日永别》构成雷.布拉德伯里(1920-2012,生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沃基根,自1943年起开始专业写作)半自传体成长小说“绿镇”(GreenTownSeries,这个地方的原型就是布拉德伯里的家乡伊利诺伊州的沃基根)三部曲。
本书书名来自莎士比亚剧作《麦克白》(第四幕女巫对话)中的一句话“Bytheprickingofmythumbs,Somethingwickedthiswaycomes.”(朱生豪先生译为:拇指怦怦动,必有恶人来。)中的后半句。
这句话的前半句也被推理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用作其作品《拇指一竖》(BythePrickingofMyThumbs)的书名(该书又名《煦阳岭的疑云》)。
这本书的节奏比较缓慢,情节也很简单。刚开始阅读时,我被作者优美流畅的句子,大量的比喻拟人和生动的场景描写所震撼。看着这些文字,闭上眼睛,你甚至能够在脑海中勾勒出作者笔下的一幕幕。
不过,有一句说一句,书中的比喻拟人实在太多,虽然并不晦涩,但读到后面有些倦怠,不过这也许是作者的行文风格。
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我感觉有点像斯蒂芬金的《IT》,不知斯蒂芬金的作品是否受到雷.布拉德伯里的影响。
全书的情节很简单,用一句话概括就是,小镇父子联手打败邪恶坏蛋。但其实在这个简单故事的背后,是作者对生命,对人生,对时间流逝的思考。
故事正义一方的三个人物:
詹姆斯(吉姆).赖谢,13岁。
威廉(威利/威尔).哈洛韦,13岁。
查尔斯.威廉.哈洛韦,54岁。
全书一开始,作者借威利父亲哈洛韦的想法,对两个孩子的性格做了描述,吉姆是充满好奇,什么都敢尝试。威利则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如果这两个男孩同时受伤,那么在威尔给自己抱扎伤口的时候,吉姆肯定早已跳起身来,四处闪避,躲开接踵而来的致命打击(P17)。
不同的性格也预示后面两人不同的行为方式(很像心理学的“ABC”认知理论),面对能够改变年龄的神奇旋转木马时,吉姆想快快长大(P115),而威利则认为什么事都得按部就班地来(P116).
查尔斯.威廉.哈洛韦,一个图书馆看门人(管理员),给我的感觉更像是一个老宅男,一生坚守自己的原则,四处流浪,最后遇到威利的母亲,在小镇安定下来结婚生子,有事没事就去图书馆看书,看着儿子威利和他的小伙伴吉姆到处乱窜,时不时感叹时光飞逝,自己日渐衰老。
邪恶一方,主要是由一个老大和一群战五渣组成:
达克(图画人),身上纹满了各种图案的纹身,故事中的头号反派。
库格,达克的同伙,作者对他的描写是:一个壮实的男人,火红色的头发,明亮的蓝眼睛,粗壮的手臂上二头肌强健发达,能够轻易将威利和吉姆提起。怎么样,看上去强不强!猛不猛!嗯……其实是头号洛基(雷神的弟弟,弱鸡),出场没多久就歇菜了。
尘埃女巫,达克唯一有点战斗力的手下,被自己老大和对手同时碾压的角色。
故事开始发生在十月,伊利诺伊州的格林镇上(GreenTown)。镇上有两个顽皮的13岁男孩,吉姆和威利。一个夜晚,一列神秘的火车带着一个马戏团来到了小镇边的月亮洼。
马戏团里有一个神奇的旋转木马,当它播放波兰钢琴家肖邦的《葬礼进行曲》并正着旋转时,每转一圈便会使在上面的人年龄变大一岁。当它倒放《葬礼进行曲》并反着旋转时,每转一圈会使在上面的人年龄变小一岁。
这个秘密在无意中被吉姆和威利发现。
马戏团的库格(打这个名字时,我老是打成苹果公司老大库克,-_-||)利用旋转木马变成小孩,以侄子的身份住进了吉姆和威利的老师弗利小姐的家中。吉姆和威利为了揭露这个坏蛋,在混乱中弄坏了旋转木马的操纵杆,导致旋转木马飞速正转,库格变成老头(歇菜)。
达克为了报复,带领尘埃女巫及一群战五渣手下,前来抓两个男孩。
威利的父亲哈洛韦通过查找图书馆中的资料,发现这个神秘的马戏团每隔20-30年就会来一次小镇,小镇上便会发生不好的事(这个情节特别像斯蒂芬金的小说《IT》)。
达克他们是“秋天的人”(代表恶),而威利他们则是“夏天的人”(代表善)。
就在威利、吉姆和哈洛韦三人在小镇图书馆商量对策时,达克到来了,他抓走了吉姆和威利,下令让尘埃女巫干掉哈洛韦。
结果哈洛韦利用笑声打败了尘埃女巫,赶到马戏团用刻有月亮的子弹(月亮代表笑脸)杀死了尘埃女巫,并识破了达克的计谋,最终解救出了威利和吉姆。
读完全书,我感觉故事里的一些人物言行和小镇中的场景描写,应该有不少隐喻和梗在里面,但以我那点对外国文学和欧美历史的浅薄了解,啥也解读不出来。
全文结尾没有交代弗利小姐、避雷针推销员和那些畸形人的最终结局。
整个故事好似一则奇幻童话,威利和他的父亲哈洛韦就像是一场人生的两端,一个是冉冉升起的朝阳,一个是缓缓谢幕的落日。哈洛韦不停回顾自己的过往,感叹人生迟暮,而威利则在小镇上四处奔跑,精力旺盛。
作者让哈洛韦用笑打败尘埃女巫,用笑拯救威利和吉姆,也许他是让我们不畏将来,不念过往,笑对当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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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标题出自出自丰子恺的《不宠无惊过一生》,原句是“不乱于心,不困于情。不畏将来,不念过往。如此,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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