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道夫·冯·耶林(1818—1892)是十九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也是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本书是他在1872年所做的一场有关“为权利而斗争”的报告的基础上修改和扩充完成的一部法学著作。
在本书中,耶林指出,所有的权利都面临着被侵犯、被抑制的危险。因为权利人主张的利益常常与否定其利益主张的他人的利益相对抗,所以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要实现权利,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为权利而斗争。
耶林在文中雄辩地批评了萨维尼所认为的“法的形成同语言的形成一样,是在无意识之中,自发自然形成的,既无任何角逐,亦无任何斗争”这一观点。
本书可谓法律史上不朽的名著,它以深刻的思想鼓舞民众的权利观念和斗争意识。
耶林(1818-1892),19世纪西欧最伟大的法学家,也是新功利主义(目的)法学派的创始人,其思想不仅对西欧,而且对全世界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郑永流,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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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价
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原书标题应为《为Recht而斗争》,Recht需要从两种意义上理解,一是客观意义,指规范或客观法,简称法。那么,为何权利要斗争。但由于《为权利而斗争》过于深入人心,改译风险过大,因此维持原来的译名。...
斗争是Recht的本质——和平是法权的目标,斗争为其手段。斗争是Recht的本质——和平是法权的目标,斗争为其手段。斗争是Recht的本质——和平是法权的目标,斗争为其手段。人应当为具体权利而斗争——抵抗不法是义务,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义务——因为抵抗是道德的自我维护的命令——是权利人对集体的义务——因为为了卓有成效,抵抗必须是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