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林的《为权利而斗争》原书标题应为《为Recht而斗争》,其中Recht指的是两种意义上的概念。一种是指规范或客观法,即法;另一种则是指主体权利,即权利。这两种意义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Recht。因此,本书最适合的译名应该是《为法权而斗争》。斗争是法权的手段,而秩序则是法权的目的。《为权利而斗争》是一个深入人心的话题,但改变译名可能会有风险,所以维持原来的译名。
为何权利要斗争呢?耶林认为,斗争是法权之手段,秩序则是法权之目的。在《为权利而斗争》的开篇题词中,耶林写道:"你当在斗争中发现你的权利"。这说明权利是需要争取的,就像是"你应当累得满头大汗才吃到你的面包"。歌德也曾说过:"唯有为自由和生活付出者,才应该每天获得它们"。
耶林还认为,为权利斗争不仅是个人义务,也是集体义务。如果一个人放弃了自己的权利,那么他不仅仅放弃了自身利益,也会危及到整个集体的利益。在《为权利而斗争》中,耶林以战场上的逃兵说明一旦有人作逃兵,即会导致剩下的人处于危险境地。
这本书源于1872年耶林在维也纳法律协会的口头演讲,已经过去了150年。在现今时代,各国的人权越来越深入人心,法制也日益完善。但与此同时,一些国家的法治却仍然不尽如人意。这让人们深感不安,也提醒我们要更加珍惜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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