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塞23岁时写出《在轮下》,据说如果一个人无法在23岁写出同样水平的作品,那就可以放弃当作家的梦了。距离我23岁还有五个月,我先提前放弃了hh。
在开始读《德米安》之前,我就想,书评中我要写“读完《在轮下》后读《德米安》,感觉就像读完《傲慢与偏见》看《成为简·奥斯汀》”。但事实完全不是这样。我在《德米安》中看见了所有我读过的黑塞的书的影子。我在《悉达多》中迷茫彷徨时酗酒度日,在遇到皮斯后在他的影响下“果然是黑塞!”
黑塞一直是我的精神导师。在高中课本上学到《获得教养的途径》时,命运的齿轮开始转动。虽然那时我对他的好还一无所知。三年前,在傍晚全黑的宿舍中一口气读完《悉达多》,仿佛我和睡午觉的舍友一起做了一个悠长的梦。那本书就像镌刻在羊皮纸上的奇幻史诗,像太虚幻境中专属于我的判词或神谕。两年前,在假期回家的高铁上,包裹着睡意和热气,迷迷蒙蒙的读完《荒原狼》,才发现原来神谕不仅仅存在于梦中,它实实在在地在我眼前,在我手中。前两天,我看到一个读书视频,内容是“如何找到自我”。其中说到“如果你阅读黑塞,那找到人生的意义就必须经历痛苦和苦行”。我深以为然,而且不相信还有其他通往自我的途径。
因此,当我读《德米安》时,我的心态完全就像是小迷妹读偶像的自传。我惊讶于他能如此坦诚地面对自己的各个成长阶段,而不会以一种后来者的眼光去评判自己。比如当他被坏孩子勒索时,他仍然会认为父亲只注意到他的湿鞋子(表层问题)而没有看到他“黑化”的内心(本质问题)。这是家长权威崩塌的时刻。如果是我,以现在的眼光回看童年那些对我意义深重的事情,我只会说“哎呀那时候太小了,屁大点事好像天塌了”。我也会被他的崇高道德所感动:他会因为无法或不想共情别人而自我批评;他认为人不应随波逐流,但当那些人能为一个共同理想奋斗时,他也毫不吝啬自己的热情和赞美。还有一些从德米安那里来的亲亲的情节也会激发我内在的某些属性,但后来故事走向玄幻,梦境与现实交叠,我有些失望。这不是纯粹的自传故事,好像丧失了一个窥探偶像生活的机会。
最后,再提一下开篇就震撼到我的“该隐”。他说:“一个人脸上有印记因而让人敬而远之,这个故事太粗制滥造了,那印记应该是我们看不见摸不到的,比如灵异和胆识,是他身上的一种力量让人害怕,这就是他的印记。人们喜欢随意解释,只要让自己适意或能自圆其说就好。他们敬畏该隐的子孙,因为他们有印记,所以没有按原本嘉奖的意思去解释,反而说有印记的人是可怕的。是的,具有勇气和个性的人,总会让别人害怕。”无论我的印记是否还在,或者我是否真的曾经拥有过,无论如何,与《德米安》的相遇确实让这个印记重新闪耀了片刻,就像利刃短暂出鞘时的锋芒。我想带着它,继续我人生的苦行,依循歌之路,必定会遇到与我做同一种梦的人,因为“当我们彼此的道路交会在一起时,整个世界就是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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