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封写给另一个女孩的长信。虽然我们素未谋面、缺席,但你一直在我身边。你是我的名义上的姐姐,也是实际上的姐姐。我们同父同母,但我们注定不一样。由于家中经济条件只允许抚养一个孩子,没有你就不会有之后的我。因为你六岁时被白喉夺去了生命,所以父母才会生下我。如果你还活着,并没有我。我嫉妒你,因为你是父母一直疼爱的女儿。为了纪念你,才有了我。父母从未在我面前提起你,但他们无时无刻不想你。他们对我好可能是补偿,但我知道我永远无法替代你在他们心中的地位。失去你的伤痛,只有父母和与你接触过的人才能理解。这么多年来,我始终无法共情,因为我一直活在你所带来的阴影下。
其实,大家都是一家人,应该开诚布公地坦诚相待,这才是真正的一家人。可惜父母从未坦白过你的存在,他们从未认可我,更没有认同我作为家庭成员应有的知情权。也许他们只是为了避免伤悲,但他们宁愿告诉邻居朋友,也不愿告诉我,说明他们对我存在有多大的戒备。正因如此,我从小就变得弱小、敏感和隐忍。有什么话也不愿坦诚说出来,就像父母一样,只会埋藏内心深处独自神伤。
也许你应该感谢我,因为是我用手中的笔勾勒出你的形象,使得你又活过来。在我的心中,你又来到这个世界,陪我重新走过心灵之旅。但我们最终没有联系。人最可悲的地方在于死后没有人记得,那才是真正的离开。而你,不仅没有出现在我的生活中,更不存在。有时候,我羡慕你可以永葆青春,永远停留在那天真无邪的六岁时光里。但有时候,我对你无比怨恨,因为属于我独生子女的骄傲却因你的存在被彻底摧毁。
每个人生来都有独特的美丽之处,没有人希望自己不被重视,被当作替身,甚至一直生活在一个早已去世的人的影子下。也许没有人这样主动去思考,但我一直都这么认为,很可悲。人与人之间的相处需要坦诚相待,沟通促进相互理解,才能缓解矛盾和冲突。一个人总是固守自己的世界,容易自我封闭,也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发展。虽然不能说这是自作自受,但只能说这是一出悲剧,是所有人无意而造成的悲剧。而我永远无法与姐姐、父母和解,也无法与自己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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