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任何书籍都不能带给你好运,但它们能让你悄悄成为你自己。
——赫尔曼·黑塞
最近总在反思是不是少年时应该碰上黑塞(1877-1962,1946年得诺贝尔文学奖,瑞士籍德裔作家),后来发现还真不是,如果早点碰上他,按照我中学和大学时代的语文水平,我不仅会讨厌他,还会觉得一流文学都与我没有什么关系。正确的时候,遇上正确的人,是一件值得老泪纵横的好事,那如果我说我读懂了黑塞,那就是对写作者的不尊敬,任何作者的作品交付到读者手中的时候,往往就交付了自己的解释权,他心中的作品,无论是白璧无瑕,还是尚有余力,都只能让读者上刀俎直接品评了。
作为理解黑塞的入门读物,《在轮下》是非常适合的一本书。第一,故事和文字本身的复杂度都不算太高;第二,这本书带着很强的黑塞的烙印,对于理解他的关于成长的想法很直观。
故事复杂度不高,写的是一个少年的成长故事,彷徨,耽于幻想,最后没有能寻找到自己的路。主任公汉斯的成长经历有点类似于中国的“伤仲永”,他虽然不是天才型的少年,但靠自己的勤恳和超强的自制力,完成了一场重要的考试,以第二名的好成绩从一个小乡村考入了神学院,在一所修道院里面学习。结交了令一位富裕幻想有诗人气质的好友,逐渐怀疑自己考第一的意义。他所丢失的学习兴趣来源于——对坚持不是自己追求的东西的怀疑,以及外界给他的束缚——迂腐的校长和老师们从干涉他的交友来劝导他回到学习的道路上来。最后汉斯因为学习成绩的一落千丈和敏感的神经而被迫停学,在父亲的压力下他成为了一名机械工人,最后以一个悲剧结束了这段生涯。
对比黑塞的别的作品,这本书的文字也更加“流畅”。读黑塞的书,主题比较集中,少年的成长,对宗教的怀疑和探索,对人生和自我的探索。但是他的笔法太多变,比如《悉达多》这样的作品,故事编织上比较跳跃,仿佛读《奥义书》;比如《德米安》和《荒野狼》,有非现实主义的色彩,梦与现实的交叠;比如《克林索尔的最后夏天》,编织一些诗歌到小说里,大量的幻想和独白。所以对比这些书来说,《在轮下》就是一个非常直白的叙事,可读性很强,阅读难读不大,主题上依然可以领略黑塞的想法和关注的领域。
黑塞的烙印很强。这本书也可以叫一个名字——“少年汉斯之死”,汉斯这个孩子,成长背景,不是天才型的学生,却因聪明,勤奋和敏感,在学业上取得了瞩目成绩。汉斯的“死”来自于三个层面,自我探索之死,前途之死,爱情和肉身之死。
自我探索之死,汉斯的父亲是一个不富裕的鳏夫,吝啬和无趣的父亲期盼汉斯能考入神学院,从此吃上公家饭——未来的前景是要么做神父,要么做教士,国家出钱教育和供养的。汉斯努力读书的动力很强,因为如果考不上神学院,他再聪明好学,父亲也不会给他读一个正常的高中,立马就会让他去一个工厂做学徒了。所以在整个成长的阶段,以及考上神学院的早期,他要求自己的力争第一,他没有太多自我探索的机会,他只能做正确的事情,他的父亲,他的中学校长,他所在小镇的牧师,都给他指了一条正确的道路。
前途之死。汉斯认识了诗人气质的同学海尔纳,才知道自己所追求的这些东西,并不是自己心之向往,毫无意义,自我怀疑的汉斯又被神学院的校长“抛弃”了——你怎么能沉落和堕落?他再想回到“正轨”却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而这种来自成年人的迂腐立场,没有耐心,急功近利,不讲情面,具有让少年抗拒的一切因素,于是汉斯那个铁饭碗的前途也泯灭了。
爱情和肉身之死。回乡后的汉斯,迎接的是乡村最美丽的秋天,然而他却再也无法回到童年时代热爱的小事——在苹果树下睡觉,在河里钓鱼,在小巷听那些讲给孩子们的故事……他的没有前途已经让父亲没有耐心,于是父亲问,你要做一个机械工学徒还是做一个写字员?而这个爱幻想的孩子却突然迷恋上了一个从远方来做客的少女艾玛,艾玛大胆热情,迅速陷入爱情的年轻人,共享了短暂的甜蜜以后,少女艾玛默默离开,汉斯后悔自己的怯懦,又愤恨对方的冷漠。于是迎来了最后的肉身之死,那是一个意外,那属于少年汉斯的幻想的一部分。
汉斯计划过很多次自己的死亡,幼稚的,冲动的,但是他没有想到最后的离开,也并不是自己的精心策划。这个故事要我们惋惜的东西其实很明确,孩子在成长过程中,能够把控的东西很少,但是成长的可能性很多,而汉斯所处的环境,一次次地让他毫无选择和退路,他自己的内部,没有机会探索他自己的可能性,甚至他都不允许自己孩子气的快乐,放肆和哭泣。他的外部,不停地将他推入所谓正确的轨道,而没有人问这条路,是多么的冰冷。
原载于公众号“慢生活画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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