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这本书的结局会像《活着》一样是个悲剧,没想到幸福美满的结局虽出乎意料,但深得人心。人都还在,一乐他们还都有自己的生活工作,只是许三观少了份“保险”,那份力气已不能带给自己安全感,他难过。过程多曲折,本以为他会在去上海给一乐筹钱的途中因卖血而逝去,而周围有许多热心且善良的人们帮助他,给他水喝,问他冷暖,载他几程,使得他平安地到达上海的某医院,寻到了自己最爱的儿子一乐。来喜来顺好像一个人的两种语言,有平和有冲气,但都是直白诚恳,他们像极了年轻时的许三观,听闻卖血挣的钱赶得上几年的渡船和收成,不禁抵不住诱惑,和许三观喝了水,撑了肚子,卖了两大碗血,得了三十五块,去了饭店,点了炒猪肝,喝了温过的黄酒。来喜和来顺本想继续这样卖血,但是被许三观劝诫下来,过度卖血容易坏了身子。
许三观是爱一乐的,三个孩子中他最爱的就是一乐,一乐怎么说都是许三观的儿子。许三观心里的那道他以为的“龟”坎早就在他用何小勇家的刀划伤自己脸时斩断了。
有时我们以为的并不妥当事情对他们来说,或者对于那个时代缺乏一些文化的人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安慰,甚至是一种动力。我们以为的也并不总是正确的,都是基于时代的大背景下。怎么说,那些勤劳朴实,善良热心的人,都是这个时代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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