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这回事情,讲究缘分。一本书如果有盛名,而自己味同嚼蜡,读不下去,大都不是这书沽名钓誉,而是自己火候未到,图书的量积累的太少,人生体味单一。自己没到火候,即使读了也是无法进入,枉然费力。时机成熟了,便会一见倾心,沉浸其中,如饮甘醇,回味余生。
昨日读了《百年孤独》,几百页的电子书,一天读完。这本书盛名在外,记得约莫十年前,因为这名声,在图书馆借过这本书,读了几次,读不下去,现在才知道:那是自己读书的能力不够。这样的书,它要求速度、专注度、人生阅历,它是有门槛的。
那时候,一天读个十来页左右,迷失在那些重复出现的晦涩人名中,很快便失去耐心。现在一天读完,方发现这故事收尾相顾,代代轮回,其实人名只是一个象征符号,根本无需太在乎。
简单而言,所有的“阿尔卡迪奥”(简称何塞)都是身体强壮,但生性冲动;所有的“奥蕾里亚诺”(简称奥雷)都是沉默寡言,但善于钻研。
但这个故事并不是所宣传的“魔幻现实”,它本质上写的就是“现实”,是一个世世代代在世界各地时时刻刻发生的“现实”。如果要对这个故事简而言之——一个无谓的轮回悲剧。
作者的好,在于他的真,在于他把淋漓的鲜血、无望的代代,一次性摊开来给读者。在于他彻底的残忍,在于他只告诉人们真相,却不给任何出路。我非常怀疑余华是看了这书去写的《活着》,从头无望到尾,如出一辙……
这书中写了人生的三种追求,钻研真理、成就事业、守护爱情,最后全都是疯狂、虚无、绝望。
第一代老何塞“钻研真理”,最后疯了……
你不能不说老何塞是一个“科研天才”。他自己琢磨天象,竟然发现地球是个“橙子”,这种真理竟然靠自己琢磨就能计算出来。但是,有啥用呢?他老婆嫌他沉迷奇技淫巧,让他赚钱不行就看看两个孩子。最后,老何塞在研究出钟表的机械原理后,疯了……
但疯了不是悲剧,只是让他避免自杀的一种自保方法。他在疯之前,发现自己每一天都在过着“同一天”,反复的问家人;“今天是不是星期一?”反复研究比较今天和昨天有什么区别,结论是:没有任何区别。星期二是星期一,星期三也是,直到星期五都只是另一个星期一。在他明白自己虽然活着,却已经死了的时候,他精神上就已经死了。闷死了!最后他力大无穷,发了疯是想挣脱这“轮回”,但结果只能被家人捆在树上。我不知道他疯没疯,但疯了,比清醒地直到自己已经死了要幸福,所以作者在这里给了最后的慈悲。
第二代奥雷里亚诺上校“成就事业”,最后陷入虚无……
你不能不说上校的一生是个“传奇”。为了反抗保守派的黑暗,扛起自由的大旗,起义三十多次,打仗二十余年,有十七个私生子,牛的一塌糊涂。可他在于他的对手做临终告别的时候,却听到了这样一番话:“你一生这么恨军人,却变得和他们一样,人世间没有一种理想值得这样的沉沦。”是啊,自己最后成了当初自己最鄙视的人,这种成就要它做什么?遂避世不出,将自己关在房间里,终日以用金子制作小金鱼,再把小金鱼换金子为生,他连养老金都不要了,要与自己的从前一刀两断。他制作小金鱼,不是因为喜欢,而是因为这个活费事、费力、费眼睛,能让他没有精力再想别的。最后他得出了人生结论就是:一个人要安稳的老去,就要学会和孤独签一个体面的协议。他没疯,但奋斗二十多年的所谓“事业”,最后都化为了虚无,被他本人深深鄙视。
故事的最后,作者把大刀砍向了“爱情”,让人们知道了什么叫做“爱比死更冷”。
第六代的奥雷不知道自己身世,爱上了在外求学回到老宅的乌尔苏拉。奥雷学识渊博,苏拉热情大方,他们相爱,跨越了障碍,成为了这个镇子上最幸福的人。直到孕育这两人爱的结晶,他们认为此时相伴的平静的爱比起初始热烈的爱,来的更为深沉。苏拉初为人母,满心欢喜,认为这个孩子是这个家族百年以来第一个“因为爱情而出生之人”。
幸福么?幸福。然而作者就是要把幸福撕碎了扔给读者……
孩子出生了,一翻身,一条猪尾巴出现在这个“因为爱情而出生的人”的背后,讽刺么?
但还不够……
紧接着,苏拉产后大出血,血流了整整24个小时,流干而死,心痛么?
但还不够……
就在这时,时机成熟,第六代奥雷破解了羊皮卷,发现原来自己的爱妻是自己的姨妈,这个孩子是乱伦的产物,悲剧么?
但还不够……
奥雷情绪崩溃,跑出去几天后回来发现,孩子被蚂蚁啃的就剩一张皮了……
真是残忍,目不忍视的残忍,作者太狠了!
最后羊皮卷预言:这样的家族将不会出现在这片大地上。这看似是一个“诅咒”,其实是一个“祝福”。就像当下人们常说:“如果你的孩子生下来,只能继承你的贫困、无助、穷忙、委屈,那么不生也是一种善良。”
从这个视角出发,马尔克斯的观点领先当下半个世纪。这样的人,确实是天才,这样的作品不得诺奖,什么作品又配得上呢?
但是马尔克斯写这本书已经半个多世纪了,死了都快十年了,而他的祖国哥伦比亚,还是深陷美国的后院经济,比起书中的“香蕉公司大屠杀”,又能好多少呢?他的祖国,一代代人,谁又能说不是再“轮回”?
从这个角度说,这本书的问世是个彻底的悲剧,因为这本书就是马尔克斯写给哥伦比亚的“羊皮卷”。这本书1967年出版时,在哥伦比亚买了50多万册,这样的大部头,再这样人口基数的经济不发达的国家,买了这么多册。这个国家不能说是“民智未开”。然而这样的唤醒,在长达半个世纪之后,却没有看到什么改善。整个拉美,还是深陷“中等收入陷阱”,摆脱美国的经济制裁,提高自己国民的收入,提高国家实力遥遥无期。
由此,我也明白了为什么拉美那么多大胖子,原来只以为是美国对他们倾销廉价垃圾食品的原因,现在明白了,一个半个世纪前,就已经洞察自己国家命运的轮回,但突破了半个世纪依旧原地转圈的国家,他吃,往死里吃,已经是他能够活得麻木,忘却清醒的唯一途径了。这种“暴食”,就像是奥雷里亚诺上校手中的小金鱼一样,上校并不是有多喜欢小金鱼,只不过小金鱼能让他的注意力被占据,保持与世隔绝的麻木罢了。
这本书很像鲁迅当年的《呐喊》、《狂人日记》,它想把民众叫醒,但是人们醒了,却发现无路可走,你让他们怎么办呢?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尔克斯实在是残忍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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