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说本书最大的主角吧:让·瓦让,一个矛盾的老头,一个宛若神明的耶稣,一个父亲,一个善良的人。在全书的大部分篇幅中,你很可能认为这是一个扁平式人物。因为他自从一个偶然的偷窃被主教感化后,做的一直都是善事,抚养珂赛特,当市长让市民富起来,直到有人帮他顶罪了之后他站了出来,放弃所有,只愿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看到现在你会感觉这是一个圣人,是的,我也这么感觉。直到后面我看到他对珂赛特如父亲如丈夫如儿子复杂的爱的时候,看到他也会因为爱而产生嫉妒妒火焚心的时候,我才感受到了这个人物的复杂性。他是多面的,但是对珂赛特的爱是他唯一的主题。特别是当珂赛特情窦初开爱上马里尤斯的时候,雨果对让·瓦让这段嫉妒的描写实在太过于精妙,这超出了他受过所有的苦难的总和,他第一次感觉到了要失去了他的全部,于是他自私了一回,他把珂赛特带走了,他阻碍了一回这份爱情的发生。这全是因为他太爱珂赛特,这份爱比起他做过的所有善事都更加伟大,我认为,他爱珂赛特也是爱自己,他把珂赛特当作自己情感的投射物,倾尽所有,他的爱是具有普世性的,同时底子里的良心使他不愿藏任何秘密于自己内心的污垢。他放弃所有,只愿珂赛特快乐,只愿自己内心得到安宁。在珂赛特面前,他是具有讨好型人格的。
再说说这部书的另一个男主角,马里尤斯,他同样是一个复杂的人物,只是他的复杂相比于让·瓦让显得还是年轻了些,可能是因为他没有那么波澜壮阔的人生,马里尤斯,他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个活在父辈阴影下的人,毕竟他成长环境下没有父亲,但他自己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处境。他一大半的时间都活在与祖父的对抗下,活在为父亲的证明下,他太想证明父亲是个英雄,从而忘却用更宽广的维度去认识这些历史。我认为这份与祖父的对抗带有某种赌气的成分,毕竟青少年好不容易认定一项事情就能去更改,青年都是倔强的,更何况这份让他坚守的是他父亲的荣耀。
珂赛特,本书的女主角,我却觉得她是里面最扁平的人物,她有着非常悲惨恐怖的童年,直到让·瓦让的出现拯救了她,她才过上了被爱的生活,健康的长大。但是她的性格一直都是讨好型人格,无论是对让·瓦让的言听计从和对之后的丈夫马里尤斯的依顺,都让我看不到这个女性本身自我的力量。固然有着悲惨的童年很容易产生依附性的人格,但作者却没有写出珂赛特的转变,如果她的养父母泰迪奈尔夫妇使她活在地狱般的恐惧中,那她的依附是可以说是动物般的恐惧及想活下去的生存意愿,那么之后对于让·瓦让和马里尤斯的爱的顺从,同样也是一种过度的依附性。只不过一个顺从于恐惧,一个顺从于爱。
本书的最大高潮应该就是马里尤斯于珂赛特的爱情,雨果把这段爱情写的神圣无比,崇高无比,也让人憧憬无比。年轻人的爱情总是纯洁无暇让人憧憬的,更何况乱世的爱情更显得贵重。而本书的三个主角在这份爱情里面不同的表现则显出雨果笔力的高超。一场爱恋,刻画了三个人的精神状态。美中不足的是,这份爱情几乎是女主珂赛特唯一的觉醒之处了,尽管也是从依附于祖父的爱转向依附于爱情,但最起码她自己选择了一次。
雨果确实啰嗦,这种一章用来将故事一章用来讲历史的方式我不太喜欢,毫无疑问,这本书是雨果对法国社会的全面思考,是他对人生的总结,但对于一个对法国社会和历史没有那么感兴趣和了解的人,就显得太过繁冗,还是更喜欢单纯讲故事的书。我不讨厌这种穿插的讲法,在当代中国作家金宇澄的《繁花》中,我就很喜欢这种穿插不同年代的叙事方法,这两个人,一个写十九世纪的巴黎,一个写二十世纪的上海,当然,雨果的悲惨世界是穿插了法国的历史的,这和繁花的穿插就不是一个性质了。
这本书的阅读足足跨越了一个学期,从大一下学期到大二开学的第四天,我才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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