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以为,也曾经是孩子。——查尔斯·兰姆
第一次读这本书应该是高一,后来我想起来这本书,只记得是讲了一个黑人被诬陷强奸白人女孩的案子,“我”的父亲是本案的律师,最后结局怎样不记得,还有什么故事也不记得,只记得有一天到熄灯时正看到律师辩护的情节,精彩到藏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继续看。
很庆幸选了这本除了一开始因为外国人名有点多读起来有些困难,剧情没过几章就开始渐入佳境,会让人有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的欲望。
第二次看这本书,读的时候真的有很多感想。碰巧前几天看到余华说的一段话:“那确实是本好书,但是你没到和它相遇的时候,你读了也是白读。就好比我小时候读鲁迅,我读不进去,等到我35岁的时候,重读鲁迅,才知道他是多么的了不起。就是我和鲁迅命中注定是35岁相遇,而不是在10岁的时候相遇。”我和知更鸟可能就应该在二十二岁相遇。
所有故事都发生在斯库特和杰姆儿时的四年间,故事开始的时候杰姆不到10岁,结束时他13岁。不过我读的时候常常会把这个数字想的更大一些,他们两个都有远超这个年龄段的品格。有趣的是全文第一段从杰姆的骨折开始带出整个故事,直到最后一章才是那个造成他骨折的夜晚。
所有故事都是斯库特和杰姆成长的插曲,我很喜欢他们几个夏天的故事,也很羡慕斯库特的童年,有一个年龄差刚好,可以打架也可以提供保护的哥哥,一个懵懂暧昧的青梅竹马迪儿,一个正直、博学的父亲,有许多好邻居也有一些讨厌的邻居。她还有一个树屋!我在其他作品里也看到过有关树屋的描写,每次都会十分羡慕,因为我小时候连爬树都没有过。
书目里的“知更鸟”在全文大概三分之一处第一次出现。“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我最初只以为被诬陷的黑人汤姆是那只被杀死的知更鸟,但也许,怪人拉德利也是一只,甚至阿蒂克斯也是一只。
全书第一部分都在讲怪人拉德利,先是别人口中的他,然后是莫迪小姐口中的他,最后是斯库特和杰姆拼凑出的他。所以曾经的拉德利应该是这样的:一个彬彬有礼的少年,拿过拼字比赛的奖牌,喜欢口香糖。
但就是这样一个,或许比杰姆更加绅士、更加优秀的少年,因为谣言和拉德利家的“传统”,被关在那栋房子里三十几年。
更让人感到遗憾的是,就算被关了三十几年,他的心智好像留在了那个自由的夏天,所以他试图通过树洞送给“朋友们”礼物,帮朋友补好裤子,给斯库特披上毯子。最后,甚至准备牺牲自己拯救他的两个朋友。
最后斯库特一眼就认出拉德利的画面让我十分感动,杰姆在更早的时候就知道了拉德利并不是一个“怪物”,或许斯库特也知道那天为她盖上毯子的也是这位素未谋面但一见如故的“朋友”。可惜,那也是斯库特最后一次见到拉德利。
阿蒂克斯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个形象,不只是在这一本书里。我脑海里他是一位瘦削、正直、温和有礼的绅士。曾经是神枪手,因为不想进行不平等的杀戮再也没有碰过枪,后来用枪射杀了一只疯狗。他让他的儿女有知识有礼貌,却不对他们的行为多加约束,不给他们戴上家族的镣铐。或许曾经律师就是在这样的镣铐中结束了自己的童年。
作者笔下的每个人物都那么生动具体,没有看到很多的人物描写,但他们就是一个个在脑海里活过来了。和蔼、热爱生活,或许有些离经叛道的莫迪女士;每个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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