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的现代派风格就更浓了。梦境、幻觉、双重人格(黑塞很喜欢二元一体)。贯穿始终的还是自我和解的过程。这个主题真的很有意思,很现实。主题占的分已经有4星了。黑塞不是以小说吸引人,而是思想。他更像个诗人,而不是小说家。
那些狼的特质,是超出这个时代的,是要在永恒的维度上考察的。这个世界不只是娱乐场所、花花公子、政客,而应该有着更加有意义的事情。那是关乎社会的发展、人类的未来的走向的。我认为我们更需要狼。
黑塞最后还是现世的乐观精神,相信人与狼两种特质可以调和——或者说,人是复杂的。每一个侧面都要接受,人才不只是2种倾向呢。这又是《悉达多》的自我探索自我圆满之路,然而从个人喜好来讲,我更喜欢荒原狼。冒昧揣测一下,我想黑塞大概也是。
“所以说,我指的不是声誉。声誉只为教育而存在,那是中学老师所关心的事。我指的不是声誉,哦,不是的!我所指的永恒,虔诚的人称之为上帝的天国。我想:如果除了这个世界上的空气外我们无法呼吸到其他的空气,如果除了时间以外没有永恒的存在,那么我们这些人,我们这些有更高要求的人,我们这些有渴望、多一个维度的人就根本无法生存。而这个永恒是个真实的王国。莫扎特的音乐、你所喜欢的伟大诗人的诗歌都属于这个王国,那些创造了各种奇迹、殉道牺牲、给人类树立了伟大榜样的圣人也属于这个王国。每个真实行为的景象,每种真实情感的力量也都属于永恒,即使无人知晓或看见,将其记录下来流传于后世。在永恒里没有后世,只有同时代。” 美是通向永恒之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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