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永不褪色,《永未散场的青春》人已成年,可是却依然心心念念已然逝去的青春。斯“物”已去,然记忆永存。记忆永存,则代表青春仍在。《永未散场的青春》应该是作者苏先生以自身经历为底稿建立的。
书中记载从“我”考入大学开始到重回校园怀念为止,相隔几十载,记录了“我”和我的好友张子健、钟离、豹子、宁国辉等人经历校园生活、懵懂无知步入社会再到体验到生活的苦以及人生的无奈等种种事情。作者写此书很妙。
其一,目录里的大题目几乎都含有“梦”,这让我想到《红楼梦》里大家谈论菊的场面,每首有关“菊”的诗的题目都含有“菊”。《红楼梦》写“菊”是为了欢乐,而此书的“梦”是为了纪念过去的欢乐。作者将过去的青春比喻成一场大梦,表达了他喜爱他的青春、怀念他的青春,毕竟他的青春是美好的。
其二,作者用第一人称展开对青春的描述,增加了故事的可读性和可信度。此书的青春主要涉及到两点人生大事:爱情和事业。
令人牙疼的爱情:此书的爱情着实让我看得难受。“我”是个大才子,在文学方面卓有建树。照理来说,才子配佳人,天造地设。可到了“我”身上,最终不是分了就是分了。“我”对追求我的女生不怎么心动,但是对贾欣和杨歌非常喜欢,其中有的人怕耽误我就拒绝了“我”,而有的人给了“我”珍贵的却迫于家里人而分开。这两位都是好姑娘。可惜了。钟离靠着大把大把的钱泡到了许许多多的姑娘,却始终心心念念神经病院的女孩。我没谈过恋爱,但是我一直单纯地认为爱情这种东西是美好的。可是书里的爱情让我傻了眼,让我有些无所适从。希望全天下的有情人终成眷属。
令人头疼的事业:钟离有着一双发现商机的眼睛,对金钱有着执着的热爱。还没毕业,就出去找工作,并获得领导的赏识。他的人格魅力以及优秀的处事能力成为他成功之路的左膀右臂。他发现了互联网对社会的优点,于是不懂编程的他苦学互联网知识,到处建网站,摸爬滚打,还真让这嘛都不会的小子找到了突破口,一举成为富豪,开办了属于自己的公司。很遗憾,英年早逝。而“我”和其他的小伙伴则混得不怎样。“我”文笔好,出过书,但是销量不怎么样。毕业后到杂志社工作,可是没干多久社里就出事了,“我”只能到钟离那里混口饭吃。(我学到了一句话:别到兄弟家上班,伤感情)“我”混来混去,过去的大志早已被生活磨平了,只是一个低头弯腰的打工人。
作者写此书,是想告诉在读的各位,不要被忙忙碌碌的生活所蒙蔽。有时候要抬起头,回望过去,看看自己的遗憾和欢乐,如此,人生才有往下走的动力。否则,浑浑噩噩,活着如同没活,与自己有何好处。虽然“我们”慢慢变老了,但“我们”对青春的怀念是永远停留在那一刻,始终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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