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开五年级时我对《月亮与六便士》的不求甚解,严格意义上来说《雨》才是我与毛姆的初识,并由此打开了通向《刀锋》的大门。
《雨》虽以麦克菲尔医生为主视角,但恰如毛姆的一贯作风,麦克菲尔医生只是故事中无足轻重的一位旁观者,在与主线的若即若离中仅仅起到讲述的作用,而也并非《雨》的真正主角——故事的中心是戴维森夫妇,而汤普森只是作为引子去激发出他们的品行。
戴维森夫妇是狂热的基督徒,他们不仅对当地土著文化展示出极度的蔑视与轻贱,更对不符合他们价值观的所有事物抱有看似温和实则固执的否认与仇视,因此,他们会不择手段地强迫他人走上自己所推崇的生活,并从所谓救赎中获取自我感动的欢欣与愉悦。他们没有悲天悯人的胸怀与宽人宽己的智慧,只是一味地抹除他人的生命独特性以满足自身对所谓人生价值与意义的认可。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例如当下年轻人最恐惧的催学催婚催工作,本质上与戴维森夫妇强求他人入教毫无区别。没有人能向深陷其中的人指出一条光明的道路,但能提出一些建议——比如听一下李宗盛的《和自己赛跑的人》。
毛姆的编排十分有意思——《雨》讲述了一个“众人迫使个体迎合普遍价值观”的故事,而《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以另一个角度讲述了“一个人如何从普遍价值观中寻找到自我”的故事,形成了互文,非常有趣。
尼采倡导人们认识真实的自我,追求独立的个人意志而非无条件地服从外来意志——例如宗教与国家。放弃自己的意志与责任,这是一种最轻松的处事方式,因为拒绝一种愿望总比调节一种愿望容易,放弃个性总比发展个性容易。可是,尼采的观点也很容易被人误解,毕竟自大与自我之间的区别,正如戴维森与爱德华之间的差异,很难让人辨清。
自大固不可取,可我也不喜欢《月亮与六便士》中斯特里兰克式的自我,对于《刀锋》中拉里式的自我也并不是很认可。我始终认为,自我不能仅依附于个体的生命,而应该对社会构成的整体生命负责——不为社会添麻烦是对自我的基本要求,而合格的自我应该与人类命运相联系,唯有这样,才能在萨特所说的“自由”中,摆脱“他人即地狱”的困境。
又及:伊莎贝尔看重的爱情是以共同的追求与理想作为基础的,所以当爱德华不能满足她的期许时,她便可以很快地将这种期许转向于贝特曼——看来爱情的本质,还是对生命个体展现出的品质的追求而非对个体本身的热爱。
梅多斯夫人在乔治葬礼上的感慨,并非是对过去所做下的决定的怀疑、也并非是对另一种生活的向往,反而是在垂垂暮年之时,展现出的对时光的怀念——如果再给她一次活过的机会,或许她仍然会选择如今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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