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illamockingbird by Harper Lee 5/5. 我很久以来都想读《杀死一只知更鸟》,偶然间发现这本书是美国初高中生最喜欢的读物之一。恰巧我家里有个初中生,为了引起他对这本书的兴趣,我先自己读了一遍。
首先,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书中父亲Atticus的形象。书中描述他如下:我找到了满意的父亲:他和我们一起玩耍,给我们读书,以礼貌而疏离的方式对待我们。这位父亲的形象凸显出他的礼貌和疏离感,疏离感并不意味着与孩子保持距离。这位理想的父亲通过自己的价值观影响孩子,对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困扰、痛苦和挫折并不关心。我读完之后只能感叹这个角色太高难度了。
其次,我并不太喜欢书中对Atticus这个人物形象的刻画。整本书只有三个主要内容:对BooRadley的讨论,对TomRobinson案件引发事件的描述,以及与书中儿子Jem相关的一件案件讨论。我可以理解书中描绘的Atticus是正义的化身,但这个形象基本上是虚构的,过于完美,因此不太真实。尽管如此,我可以理解这三个主题适合中学生阅读和讨论。所以这本书能进入美国中学课本也不奇怪。
然后,关于书名的主题,Mockingbird。书中对Mockingbird的提及其实并不多,第一次提到时点名了书中的主题,Atticus说:“Shoot all the blue jays you want, if you can hit em, but remember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 书中引用他们邻居的话来解释:“Your fathers right. Mockingbirds dont do one thing but make music for us to enjoy. They dont eat up peoples gardens, dont nest in corncribs, they dont do one thing but sing their hearts out for us. Thats why its a sin to kill a mockingbird.”这种浪漫的叙述并没有太大问题,书中想表达的是BooRadley和TomRobinson都是Mockingbirds,所以不应该打扰BooRadley,当TomRobinson受到迫害时是一种罪恶。但书中探索了这一点,却没有明确回答:谁来定义什么是mockingbirds呢?
最后,以文学性来看,我并不认为这本书有多么出色。这本书之所以受到许多人喜欢,主要是因为幽默和易读,让人能够简单地产生共情。
P.S. 这本书的中译本实际上不容易阅读,因为原文设定在大萧条时期的美国南部小镇,包含大量俚语和南方口音,翻译并不容易。除此之外,一些词汇的翻译不当甚至有错误。例如,"courteous detachment"一词的翻译有个版本被译为"礼貌地不偏不倚",这与原文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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