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读的余华的第二本书,第一本是《活着》。现在回想起来,《活着》给我留下了人生反差冲击感的震撼,它渺小如尘埃,但却又宏大得像一首史诗;它脆弱如蝼蚁,但却又坚韧得像磐石。活着,就是为了活着,不为别的。为了活着,我们已经很努力了。但是活着又不仅仅是只有活着,活着的这个过程中我们经历的种种,构成了我们活着的真正意义。《许三观卖血记》也是用着近乎白描的手法,用着最朴实的文字,将一个有血有肉的许三观呈现在我的眼前。还没开始读的时候,只看书名,我以为许三观又是一个“福贵”。读了之后发现,许三观,是我们每个人,是我们每个人生没有“福贵”那么坎坷、那么戏剧的普通人,他用“卖血”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度过家里每次困难。许三观,是我,是你。
善良的许三观
许三观是一个普通的小市民,他有着很多的道德瑕疵。但是他的底色是善良的。
第一次感受到许三观的善良是方铁匠为了自己儿子的医药费要搬空许三观的家,许三观居然帮着方铁匠搬自己的家。等到方铁匠走之后,他才和妻子坐在门槛上哭起来。读到这里的时候,我隐隐觉得他虽然“愚昧”,但是应该是善良的。他可以将自己跳脱出当事关系,以一个局外人的视角去处理自己遭遇的事情。
许三观的善良在他背着一乐去吃面的时候,完全的爆发在我的面前,这也是我觉得全书中最温暖的时刻。一乐不是他的儿子,他因为一乐的存在遭受讥讽和嘲笑。他不愿意用自己卖血的钱给别人的儿子吃面。但是在找到负气出走的一乐之后,他温柔地背着一乐,温柔地走过街巷,温柔地默默走到饭店。一乐问:带我去吃面吗?他温柔地回应:嗯。那一刻,我似乎穿越到了书中,看到了那个夜晚的饭店,饭店门前的灯下面飞着几只飞蛾,店里面坐着一对父子,儿子在埋头吃面,父亲温柔地看着儿子,时不时拍几下自己的大腿。
许玉兰说:“我今天才知道我前世还烧了香,让我今生嫁给了许三观,你们不知道许三观有多好,他的好是几天几夜也说不完。”
乐观的许三观
在那个动荡的时代,一家人已经很久没有吃过一顿好的,小孩子已经忘记了糖的味道。许三观在自己生日那天,用自己的嘴巴给家里每个人都炒了一道菜,也给自己炒了爆炒猪肝。炒猪肝,是他吃过的最好的东西了,每次卖血后他都要来上一盘,加上温过的黄酒。典型的精神胜利法,这样的时候也需要这样的阿Q精神。
在许三观一路卖血去上海为一乐治病的路上,他留着眼泪对好奇的人微笑。我无法想象,留着眼泪微笑并平静地描述自己的遭遇不带其他任何感情色彩是怎么做到的。流泪是因为悲伤,那微笑是因为什么,是对好奇的人的惯性回应,是仍然存在希望的慰藉。我人生阅历还不够多,无法确定。
可怜的许三观
孩子长大了,日子好过了。他走过胜利饭店,他想吃炒猪肝,他想喝二两黄酒。他想去卖血,这次他不为娶媳妇,不为躲过灾难,他单纯想为了吃猪肝喝黄酒而去卖血,这次他单纯只想为了自己去卖血。但是他老了,他的血没有人要了。他哭得很伤心。我想他大概觉得自己没有价值了吧。他的一生中几次重要的节点,都没有离开卖血。这次,他没办法卖血了,他的人生也随之结束了。
他是愚昧的,他也是可怜的。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在任何阶段都找得到自己的价值。
其实在阅读的时候,我总是会隐隐想起的我的父亲,他朴实、勤劳,他善良、乐观。我甚至觉得我自己也是许三观,我又何尝不是在“卖血”,支撑着我自己的人生。不是每个人都是福贵,但每个人都是许三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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