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书是罗老师出版的第一本书。虽然是法律出版社出版的,但实际上跟法律关系不大。这本书纯粹是罗老师对于这个领域以及社会热点事件的一些感想。每一篇文章都是相互独立的,积累了罗老师长时间的随笔思考。因此很多引用和想法会在不同篇文章间反复出现。一开始读时觉得某些引用和观点还不错,但在最后一部分中有些鸡汤和凑字数的嫌疑。
在书中,罗老师提到:“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恶的海德先生和一个善的杰基尔博士。在一个缺乏敬畏的时代,人的堕落是没有底线的。道德不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幸福,是教导我们怎样才能配得上我们的幸福。”这句话表明道德不仅是为了追求个人幸福,更重要的是为了符合我们的人性。而法律设定了最底线,也给国家权力套上枷锁。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必须让权力在法律之下俯首称臣。
在随笔中,罗老师提到了罗素和卢梭。他认为他们对于人类的爱是没有具体对象的,是虚伪空洞不真诚的。尽管写作风格不一样,但他们都没有真正承担起对于这个观点,我们不应该轻易评判。大爱和小爱哪个更优还是得看从哪个角度去看待。如果罗老师真的将人生的所有精力都投入到照顾五个孩子上了,也许就没有那么多举世瞩目的著作了。更何况究竟出于各种环境和目的,我们也不会知道全部。罗老师坦诚地提到了自己童年虐待动物的行为,这真的让我感到震惊。尽管书中有些鸡汤,但仔细思考后却没有什么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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