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热血少儿郎,在那个崇拜军人的年代,每个少年都曾以有血性、讲义气、拜把子、会打架而自豪,成为孩子眼里的“混混王”该是多么耀武扬威。我也不可避免,混迹在一堆大院儿的孩子中,合群自得。
在不爱读书,偷偷光临别人家的日子里,我对素未谋面的米兰魂牵梦萦,或许不是爱情,只是出于少年人单纯的喜欢。或者说更多的是出于少年人独有的占有与炫耀,以期望在群体中获得某种优越感与独特性。
在对爱充满迷恋与懵懂的年纪,任由内心最真实的情感迸发,情绪泛滥。因为不能占有的失望所以因爱生恨,试图通过对立获得关注,聪明笨拙又适得其反。
“动物凶猛”,该多贴切,让把美好撕碎,把纯洁涂抹,把光明污染,在自由的意志里由得情感发酵、污蔑、意秽,所以假也成了真,假比真更真。
但是,那个年纪的我们,真实地流氓,笨拙地纯粹,粗糙地表达,天真地烂漫,幼兽嘶吼,无邪可爱。
现在,我们羞耻地经营着体面,外表光鲜亮丽,内里空洞虚无,我们获得了,也失去了。
王朔说这个故事是给这个年龄段的人看的,但就像网友说的,这个故事也只有经历了那个年纪的成年人才更能体会。
那些难以光明正大启齿的龃龉,我愿称之为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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