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愤怒与宽恕:愤恨、大度与正义》是美国著名女性哲学家玛莎·C.努斯鲍姆(Martha C. Nussbaum)最近的一部著作,原书名为《Anger and Forgiveness: Resentment, Generosity, and Justice》,于2016年出版。我很高兴能够读到她的这本大作,尤其是在读完她2013年出版的《政治情感:爱对于正义为何重要》一书之后。
在《政治情感》一书中,努斯鲍姆将传统上被视为与理性对立,因而被排除在正义考量之外的情感因素大多数人都会接受人以外的不少动物都会愤怒,或者至少会通过行为表现出愤怒的迹象。在日常认知中,愤怒这种情感往往是暴力的、破坏性的;在中国的文化传统中,愤怒常常被认为是对身体有害的,是要求要被抑制的。
因此,当我看到此书标题时,我很好奇,作为这种普遍存在于动物之间的较为低级的愤怒的情感,它是否能在对正义的促进中发挥正面的作用?如果可以,又该如何“恰当地”愤怒以实现其正面的作用?对于这些问题,努斯鲍姆在书中给出了全面而有说服力的回答,当然,仍然是用她那种典型的揉合了哲学、文学、历史等领域博学多识的论述方式。
从亚里士多德的定义出发,努斯鲍姆讨论了愤怒概念中的五个特征:1.轻视或降级;2.涉及自己或与自己亲近的人;3.被不恰当或不合宜地对待;4.伴随着痛苦;5.包含报复的欲望。关于愤怒的第2、3和4点特征往往争议较少,使愤怒显得具有破坏性因而是负面的则通常因为第5点,即愤怒似乎总是包含着报复的欲望、希望加害者未来过得不幸的期许,正如俗话中所讲的“血债血偿”那样。
然而,这种报复的欲望在愤怒的冲动中刹那间起,却似乎很难经得起稍加理性的思考:一旦人们意识到无论加害者未来变得如何糟糕不幸,除了些许的心理安慰外,受害者已遭伤害的现实永远也无法从中挽回了。相反,相较于想尽手段报复加害者,更积极的措施似乎应当是在给予受害者陪伴安慰与支持的基础上,更一般地从制度、法律的层面推动改革以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于可能包括自己在内的潜在的受害者身上。事实上,从这一角度出发,也并不是就忽视了加害者过去所做的坏事,而是将加害者的恶行放在更一般更公正的框架下加以惩处,从而在惩处加害者的层面也能为受害者达到同样的安慰效果。因此,对于理性的人来说,愤怒的情感似乎并没有太大的意义,当报复的欲望被上述理性的思考消解之后,愤怒的情绪也自然应当消去了。
在此基础上,努斯鲍姆还处理了一种更细微的情形。回顾愤怒的特征,还有未曾提及的一点:轻视或降级,即愤怒的人往往感到自己被轻视或地位被降低了。如果该特征的确包含于愤怒的概念之中,那么报复似乎又是理性可辩护的了,这是因为成功的报复往往表明被报复人不如报复人,即使得对方反过来也被降低了地位,这样,尽管我被你轻视,但我又证明了你不如我,从中愤怒的痛苦便得到了报复带来的快感的补偿。然而,努斯鲍姆指出,在此意义下愤怒看上去的确有了意义,但这样的意义却是狭隘的。因为此时报复关注的只是相对地位的变化,而非绝对价值的损失与否。事实上,努斯鲍姆认为,当人受轻视时,不仅仅是相对地位被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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