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的后期哲学著作《哲学研究》和《论颜色》中,维特根斯坦改变了他的观点,认为完美的逻辑语言就像一块没有摩擦力的冰面,人无法在上面行走。因此,日常语言具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特征,例如家族相似性和语言游戏。他将之前的工作比喻为用纸糊的房子建立在世界地基上,然后用棍子打破了这些建筑物,突显了他对自己早期学说的自信。他在约70至80页的哲学研究中使用了玫瑰花在黑夜中仍然是红色的比喻,以及《论颜色》中的色盲和可能的世界色盲的比喻,以及第二部分中关于视觉差异的一系列图像,如兔头和鸭头等,说明了认识和理解的差异性。他并不特别排斥现象学,在《论颜色》中他提到了一个现象学问题。在《哲学研究》的结尾,他又转向研究心理学纬度的数学基础。以上摘自笔者的《逻辑哲学论》书评的一部分。
所谓家族相似性是关于游戏的说明。维特根斯坦在本书前期引用了类似丢手帕或绕圈摘玫瑰的游戏,说明了游戏的多样性和规则的差异。唯一的相似性在于家族相似性,就像一个家族中的爸爸、妈妈、儿子和孙子有某种相似性。语言游戏说说明了语言的本质是一种游戏性,语言符号、诗歌概念等都是游戏的一部分。每个不同的符号代表不同的用法、内容和可能性的游戏。语言的组合、疑问、学习、写作和教育等都是一种游戏。理解语言游戏就像学会下象棋一样。维特根斯坦在《论颜色》中说:“我也不能教会别人我自己不会的语言游戏”。后面举例了教育别人学习使用数列,或者按照一定规律进行下去,或者试探别人是否懂高等数学,以及语言的各种游戏,如私人语言和发明新语言等。语言的言外之意,如加法、减法等。下象棋的目的是将军,各种语言游戏的目的就是组合成将军这个语言游戏结果。第二部分则涉及了一些视觉图像的多重诠释性,如正方形的上下左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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