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一个朋友,喜欢写小说,我看过,写得挺好的,但从未发表过。
这个朋友并没有正式的工作,不用遵守朝九晚五的规定。他的日常生活相对自由,天气好的时候,他喜欢外出打篮球、跑步;天气不好的时候,他则宅在家里读书看电影。而无论天气如何,他都会坚持写小说。
他的财务状况有时充裕,就会约朋友出去吃喝玩乐;财务告急了,他就会找兼职工作,比如开滴滴、跑闪送,甚至去麦当劳或必胜客打工。不论是富有还是财务拮据,他都不会停止写小说。
我曾经问他为什么不找个正经的工作,他没有直接回答我,而是反问我,他的小说写得怎么样。我毫不夸张地告诉他,他的小说比我写得好。他告诉我,他在等待一个机会,一个让他能够以写眼中充满了复杂的情感,仿佛那些情感一直在他的眼中流转,就像是一滴清洁剂掉进油水中泛起的彩虹。这双眼睛让我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荒谬之处,给这个世界增添了一分颜色。
这个世界是荒谬的,而他是真实的。
从我认识的这个朋友身上,我完全可以说出这本小说讲了一个什么故事——虽然并非所有的小说都是在讲故事,但如果有人问起该小说讲了什么故事,我可以用他的经历来回答。
或者用更简洁的一句话来概括:一个ENTP双子座O型血的愤青社牛胡同串子的幸福生活。
作者瓦尔泽曾在小说再版时提出要删除“七八十页”的内容。这或许会让小说更容易读懂一些,但我相信,“容易读懂”会导致小说氛围大大削减。相比之下,同一时代的《约翰克里斯多夫》和《追忆似水年华》从来都不以“易读”而著名(它们是以“难读”而著名)。毕竟,这不是一本需要故事和情节的短篇小说。
在小说中,克拉拉是一个与西蒙截然不同的人物。她对丈夫卡斯帕尔和婚姻的态度一直在变化,而西蒙则始终坚持不变。他顽固而乐观地拒绝将自己投入到这个世界的“普通”和“常规”中,这种态度在小说中产生了一种积极的氛围。
虽然西蒙是一个荒谬世界的“局外人”,但与阿尔贝·加缪笔下的莫尔索不同,他一直在用他的顽固而乐观的态度寻找一个全身心投入的机会。也许他在寻找的是一片桃花源,一个乌托邦,但即使找不到,他也不会退而求其次,他会拒绝任何妥协。他顽固而乐观的态度就像是黑漆漆的迷宫中若隐若现的微光,一直陪伴着他在漫游生活中前行。
也许西蒙就是那个时代的唐·吉坷德,在自己的梦幻世界里行侠仗义,四处游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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