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认为“一切科学都与人性有或多或少的联系,不论看上去与人性离得有多么远,它们总会以这样那样的途径回到人性”。因此,如果能够全面了解人类理解的范围和能力,并解释观念和推理的性质,就能在科学(自然哲学和人性科学)中取得巨大的进步。
在研究牛顿问题时,休谟认为牛顿的所有理论概括都来自于实际观察的结果,这启发了休谟发展一种能够准确描述意识状态的心灵科学。在这个问题上,休谟首先接受了洛克关于两个问题的继承:提供给心灵的材料是什么,与心灵如何利用这些材料。
休谟对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材料由知觉构成,他将知觉分为印象和观念两类。
印象的性质:①直接先验;②往往可靠,但有时可能错误;③内在易逝(不能独立存在)。
观念的性质:①模糊的意象;②来源于印象并描述印象。
根据观念的不同连接方式,休谟提出了七种哲学关系,并根据它们是否是“知识和确定性的对象”将其分为两组。其中,有四种关系能够实现这个目标,因为它们只依赖于观念的内在性质,这四种关系是:相似关系、相反关系、性质程度关系和数量比例关系。其余三种关系是:同一性、时空关系和因果关系。前两种关系只是联想的原则,而最重要的关系则是因果关系。休谟认为,所有涉及事实的推理都依赖于因果关系。
一个误解是,休谟对物体的存在也持怀疑主义态度。但实际上,休谟认为物体的存在只能通过人的“自然信念”解释。休谟一开始并没有将印象定义为依赖于心灵的,最初的印象既不依赖于身体,也不依赖于心灵。依赖心灵的是经过下意识推理的知觉印象,即脱离了直接经验的印象,这种脱离可能依赖于想象带来的恒常性和融贯性。
现在的问题是,作为可以独立于人而永久存在的物体和“依赖的和易逝的”知觉之间如何具有同一性,或者说在人的知觉中,这样的同一性如何成为可能。休谟的回答是相继的印象之间的极度相似性,以及同样重要的是,它们与展示同一内在相似性的序列成员处于似乎恒定的空间关系,使我们将它们看作是彼此相同的,并忽略它们之间实际出现的中断。结果是在我们的想象中,它们被一个持续存在的事物所取代,休谟不加区别地称之为一个对象或知觉,我们认为这个对象或知觉即使不被感知也仍然存在。
休谟唯一承认的感觉具有的时空关系是邻近关系,邻近关系下的感觉场在空间上被视为相邻的。这为融贯性和恒常性提供了基础,于是相应的印象不仅是相似的,而且是同一的。
物体所谓的独立性部分来自于同一性:被知觉的物体摆脱了空间存在之后形成了具有同一性的印象,而这种印象实际上是对对象物体的抽象,作为一种共识存在,这也是对象物体的独立性。
同样,人的独立性也可以统一于物体的独立性,当然在人自身应用时,采用的方式不是印象,而是反思(观念),反思中察觉到的知觉构成了人的独立性。
对于因果问题,休谟认为原因必定先于结果,尽管在某些情况下,原因与结果同时发生。但如果所有条件都是充分条件,那么只要存在一个结果与其充分条件同时发生,就会有无数同时发生的事件,这就取消了时间性。
然而,先性和邻近性对于因果性来说是不充分的,休谟否认独立事物间存在逻辑关系,因为任何对象所包含的结论都不能超过其本身。而且,因为不存在逻辑关系,所以无法先验地证明任何抽象推理为假。我们所做的推理只是过去经验的投射。(然而,有些理论很难想象其反面,比如数学定理)
尽管我们可以争辩说,定义或逻辑推论只是我们构造的描述经验的演绎理论,但另一方面,这也可以看作是一种复杂情况下几个条件同时满足的状态,演绎在这里是可有可无的。
同时,尽管我们能够在纯粹观念的层面上进行类似于“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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