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北美的棕熊,站在湍急的河水中捕捉当季肥美的鲑鱼,动作又快又准。熊仔在岸上观察妈妈的动作,然后谨慎地下河,小心翼翼地模仿。随着成长,动作逐渐熟练,慢慢得心应手。
写这篇手记的时候忽然想到了这个画面,或许也是因为这本书里出现了几个和福尔摩斯正典有关的桥段。
一、第一案第五章初登场,以列表形式对背景进行介绍: 一、姓氏:姓罗,名师福(取师事福尔摩斯之意),字月峰。 二、籍贯:杭州钱塘人。 三、家庭:无父母、兄弟、妻子,孑然一身外,唯侍仆二人而已。 四、职业:前在上海某中学校为理科总教,现已辞馆[131],专业素行侦探。 五、学识:普通学都不完全,最精生理、理化、心理等学。 六、容貌:眉清目秀,和蔼可亲,喜不露于齿,怒不形于目。 七、言语:如文人之思潮,有兴时终夕不倦,无兴时一言不发,能操英、法二国语,及中国各处各区方言。 以上七条,是罗侦探的历史大略,已足为看官们研究他探案的资料,不必多赘。
在《血字的研究》华生在猜测福尔摩斯职业时曾把他的知识范围罗列出来,不过对着那张列表华生终究毫无头绪,无奈只能把纸一团,扔进火里。
二、第一案第六章对于杀人手法的推测: 小亭此时心中虽是辘轳似旋转不停,却从方才玻璃窗上的小洞那边推论过去,早料到罗侦探猜度的那种凶器。看官,你道这凶器是什么原来就是近年来德国枪炮学名家爱特立氏新发明新制造的一枝气枪! 小亭在书中相当于华生的角色。关于气枪福迷们真是太熟悉不过了:《最后一案》福尔摩斯面色紧张地进入华生家后,立刻关闭百叶窗来防范气枪袭击;《空屋》一案里,气枪是老对手诺兰上校的武器。
三、第一案第八章的带妆侦察 那先前立在门前笑他可怜他的少年,正在中间屋里,见他进来,笑道:“来了来了!快变快变!” 话犹未了,老者抖身一变,早已脱了假相,变成了大侦探家罗师福,手里兀自拿着长烟袋儿,说道:“真苦真苦!吾呼倒背走了这一辈子,不能爽爽快快地换几口新鲜空气,真要闷死了!”说毕,举起两手深深地吸了几口气,慢慢呼出,接连呼吸了几下子,方问小亭道:“有事么吾们快上楼吧!”
福尔摩斯化妆骗过华生一次又一次,《波西米亚丑闻》《最后一案》《空屋》等诸多案件都有精彩表现,如果不干侦探的话,真应该去做个舞台剧演员。
四、第二案第一章不小心中毒 岂知这一声喊,早惊醒了安乐椅上的那位大侦探家罗师福君,蓦然间站将起来,一见小亭,失声道:“啊呀!小亭,快出去!快出去!险!险!险!” 小亭此时,正觉头浑脑晕,几乎支持不住,忽被罗侦探,也还敬了他这一惊,吓得面如灰色,三脚两步,没命地避出书房外,见门前有椅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倒身倚下。室内的罗侦探,忙将那枝香熄了,再把那小玻璃瓶取了,走出来,凑着小亭的鼻下给他嗅,口中喃喃道:“毒尚不深,快嗅!快嗅!”
《魔鬼之足》一案中,福尔摩斯曾和华生一起实验这种粉末对人的影响,没想到毒效之大让两人深陷险境,福尔摩斯非常后悔让华生一起参与。
这本小说的写作时期,侦探小说在中国还未成型,所以早期的学习与模仿可以理解。对比上一本刘半农写的《福尔摩斯大失败》,我还是更愿意看这种致敬向的作品。对比抹黑对手的讽刺写法,还是更期待看到那些提升自己实力、让对手无路可走的作家贡献的作品。
附加两本中国的福尔摩斯同人文: 神探福迩,字摩斯 7.7 莫理斯/2020/北京时代华文书局 香港版福尔摩斯 受限福尔摩斯机 7.1 梅絮/2021/新星出版社 福尔摩斯与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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