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虽然长,但很好读。在我读完毛姆的几本代表作后,我觉得选择再读这部中长篇小说是一个十分正确的决定。因为这本书中有一些彩蛋,比如《月亮与六便士》中的斯特里克兰,虽然毛姆没有直接提到他的名字,但之前读过那本书的人会立刻明白。
毛姆自称为二流作家,但在我眼里,他能够用平实、流畅的语言讲好故事,并通过每个人物引发思考,用一个主题解决"生活的意义是什么"这一难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毛姆在书中反复提到那张波斯毛毯,不断提醒读者这个核心问题。
最后,毛姆也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们:"生而受难,久难而终。生命没有意义。人活着没有目的。一个人是否降生在这世上,是否还活着或已经死去,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事。生命微不足道,死亡更无足轻重。"换句话说,意义是人为赋予的,人是通过个人经历得出答案的,你奉为准则和答案的人生观都是别人灌输给你的,真正的答案需要靠自己去探索。
这么想,似乎就没必要追求什么标准答案、完美、最好、意义。这些都是虚无主义的产物,都是假的。
关于宗教,毛姆发现人死后并不能上天堂,人死的结局就是肉身的陨落。牧师一辈子信奉的教义并没有回报他一个隆重的葬礼,他临终前的颤抖害怕也显示出他并未真正相信"人死精神永存"的信条。菲利普对宗教的崇拜消失后,开始走上自我探寻之路。
关于爱情,毛姆经历了爱情的所有阶段,从高位的主动者到爱情的被动者,最后找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爱情。爱情在这本书中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也给我带来了很多感触。
到底什么样的爱情才是合适的?是选择爱你的,还是你爱的?爱你的人会嫌弃你,对方的纠缠会让你苦不堪言。而你爱的人,会伤害你、使你遍体鳞伤。你卑微地求爱时,在对方眼中成为可笑的小丑。你渴望以真心热情感动对方,换来的永远是她的冷漠无情。你深陷爱情的泥潭无法自拔,而对方把你当作大血包,她需要时夸赞你是个绅士,不需要你时又提醒你不会对她做出什么。
她追求自由幽默的灵魂,而你只是一个平平无奇的绅士,说话循规蹈矩。
两情相悦真的很难,但一段健康的恋爱除此之外还远远不够。两个人的三观、性格、目标也要一致。
男人喜欢找一个不如自己的女人结婚,本质上是希望自己能够掌握婚姻的权力,这样更能做自己。
关于人生目标,毛姆说:"计划没有变化快。"无论是做神父、当画家、会计师还是当百货店员、医生,实际上都是一种尝试,也代表了不同的人生追求。当神父的日子虽然平稳,但似乎看到了尽头。追求艺术家生涯固然美妙,但认清自己的局限并放弃也是一种智慧。通过在巴黎的经历,菲利普对艺术的崇拜消失了,他发现以前崇拜的人实际上是一群软弱无能的人。一贫如洗的百货员生涯让他更理解贫困的本质。从前的他可以任意选择,但贫穷让他无路可选。这种底层的生活经历让他可以宽容所有人,能够体恤人间疾苦,拥有在极端条件下生存的能力。
其实他这段经历给我最大的感触是,在青年时代,似乎每个人都不安分、缺乏安全感,看不惯现有的生活,总是向往另一种人生。但当我们尝试后,发现事实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美好。最后毛姆像是回到了起点,跟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了一名医生。
关于苦难,我觉得如果可能的话,人们没有必要经历苦难。苦难可以锻炼人,但它带来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苦难不仅带来坚毅,还可能激发人内心阴暗的一面。
"贫穷是吞噬人善良美好一面的凶手。"当一个人面临无家可归、饥饿的境地时,他对这个世界不会有耐心和善意。他首先要做的就是利用生存的本能,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抛弃不必要的矜持。这样的人被那些不愁吃穿的人看不起,道德规范对他们来说就像卢浮宫里的《蒙娜丽莎》一样没有意义。
还有菲利普的自卑,他的自卑源于他的残疾。他害怕的东西让他变得自卑和敏感。直到后来他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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