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即兴的演讲和伏案写就的杂文在逻辑上存在很大的差距,而且前者也没有一个一贯的主题。因此,本书中的大部分演讲只被当作单元剧,余华没有重复太多次老梗比如“拔牙不想干了就去写作”和“海量投稿天天等着被退”。相反,他谈到了很多关于自己写作的历程和不系统的方法论。
然而,他并没有使用质量较高的演讲尤其是17年在武汉的几篇。相反,他选择了历史上演绎了无数次的一个犹太人小故事作为标题:“我只知道人是什么”。
因此,对于那些只看过半本《活着》,然后通过断章取义的抖音采访来妄自菲薄地评论余华心狠手辣、“写书苦了读者,乐了自己”的所谓“云读者”,他们应该好好读一本杂文集。像其他优秀的小说家一样,余华以“人”为中心,但从不主动对人本身下定义:《哈姆雷特》中对人類能力的定义属于前现代的启蒙时期,现在已经过去了。在后现代/元现代的今天,作家应该讲述与人相关的一切,尽量避免进行价值判断。
另一方面,余华也指出,文学与任何学科都有关联。文学的责任是批判性的,而不是思想政治式的比喻排比,也无法避开社会政治。他说,写作《兄弟》和《第七天》之类的社会小说(在一些读者看来是社会新闻的大杂烩)是实现作家理想的方式,此外,当读者群体达到一定规模后,不可能使每个人都满意,也没有必要这样做。这种社会责任感就像帕慕克的《雪》和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一样,它们都是让社会不成为停滞不前的死水的东西,同时也是这个时代珍贵的东西。
当面对自己风格的变化时,余华揭示了绝大多数读者和评论家从《在细雨中呼喊》到《活着》之间这个节点的更多细节,包括除了语言描写、叙事手法和结构之外的写作方法论。当然,我更喜欢早期小说的风格,但或许先锋小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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