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即兴的演讲和伏案写就的杂文在逻辑上还是差距很大的。此外,口头演讲也没有太多一贯的主题。因此,本书大多数演讲只被视为单元剧。余华这次没有像以前那样多次复读老梗,如“拔牙不想干了就去写作”、“海量投稿天天等着被退”。而是谈了很多自己写作的历程和不系统的方法论。
然而,他并没有用后几篇演讲尤其是那些在我看来质量较高的17年武汉演讲。相反,他选择了一个历史上重复出现的犹太人小故事作为标题:“我只知道人是什么”。
因此,真正应该让那些只读了半本《活着》,然后刷了几个抖音上断章取义的采访的所有“云读者”,他们喜欢大放厥词,说余华心狠手辣、写书苦了读者、乐了自己,好好读一本杂文集。就像其他优秀的小说家一样,余华将“人”视为己任,但从不主动对人本身下个什么定义。毕竟,在后现代/元现代的今天,作家理应对围绕人的一切进行讲述,尽量避免价值判断。
另一方面,余华也指出,文学与任何学问都有关系。文学的天职是批判,而不是思政式的比喻排比,也不可能避开社会政治。他表示,他写《兄弟》《第七天》等社会小说,被一部分读者视为社会新闻大杂烩,正是为了完成作家的理想。何况当读者群体达到一定数量级后,不可能使所有人满意,也没必要让所有人满意。这种社会责任感就像帕慕克的《雪》、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一样,是避免社会变成一潭死水的重要因素,也是这个时代如“金子一般珍贵的东西”。
当面对自己风格转向时,余华揭露了大多数读者和评论家从《在细雨中呼喊》到《活着》这个时间节点的更多细节。除了语言描写和叙事手法结构之外,他还谈到了自己的写作方法论。当然,我个人更喜欢早期小说的风格,但或许先锋小说的时代已经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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