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验认识与经验认识的区分:康德认为人类的认识可以分为两类:先验认识和经验认识。先验认识是人类先天具备的知识,它是独立于经验的普遍概念和判断。而经验认识是通过感觉和经验获得的具体知识。
2.“物自体”与“现象”:康德区分了“物自体”和“现象”两个概念。他认为我们无法直接认识事物的本质(物自体),我们只能通过感官所获得的现象来了解世界。
3.超验学(Transcendental Idealism):康德的超验学观点认为,认识的对象是由我们的认识能力塑造的,我们无法直接认识事物的本质,而只能通过我们的认识能力构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
4.“纯粹理性”的限界:康德认为,理性有其局限性,我们不能用理性来回答某些重要的哲学问题,比如上帝的存在、自由意志和来世等问题。
5.道德自主性:康德提倡个体应该根据“合理的自律”来自主决定自己的道德行为,而不是受到外部压力或个人欲望的驱使。真正的道德行为应该源于个体内心的自愿和意愿。
6.普遍意志:康德认为道德行为应该基于普遍的道德法则,而不是个人的个别意愿。通过遵循普遍意志,人们可以建立一个道德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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