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读了《叫魂》,本来想延续着读一些严肃文学或者非虚构写作。刚好朋友带来了《光荣与梦想》,那是我买了读了几十页又在某次处理藏书时出掉的书。再读起来没有兴趣,可能是对美国历史没那么感兴趣吧。
最近人在外地,纸质书带得少,于是就想趁机锻炼下多多向电子化阅读的转移。于是翻开了微信读书,只是看自己感兴趣的内容。
这几天完整读完的是《耕种食物爱情》,听名字有点像茱莉亚罗伯茨的《美食、祈祷和恋爱》。稍微有点劝退(没有任何大不敬,只是难以面对当年很爱这些片子的自己!),后来发现原书是叫做《我最好的作品就是我的生活,关于耕种食物与爱情》。这一版的手绘风格封面很好看,农场上有砖红色的房子,农夫与农妇、羊肠小道以及牧羊犬。
作者原本是生活在纽约的弄潮儿,哈佛毕业,环游世界的旅行作家,现在和她的丈夫一起经营农场。在互联网短视频时代,有很多类似的故事。但是作者的文笔很好,语言生动紧凑。一本书能够展现的内容比短视频更立体,所以我非常开心能一直读下去。
接下来是春夏秋冬的农场故事,以及在这里
“我努力想了一分钟,怎样获取食物而不会带来苦难呢?于是想到了梭罗,他在湖边种植豌豆。然后我想起来,他是每天中午走到镇上他母亲的家里吃午饭的。”
还有在收获马铃薯后的心满意足:
“我赶着马回家,将他们安顿在马厩里,然后回到田地里,带着一个锅和几品脱黄油。这已经是真正的秋天了,中午艳阳高照,但空气仍然有些冰冷。田地里的玉米已经失去了生命的痕迹,叶子就像棕色的纸旗一样在微风中瑟瑟作响。我们在田里煮带着皮的马铃薯,用餐巾包着热气腾腾地享用。我们用煮马铃薯来温暖我们冰冷的手指。将皮剥掉,在上面放一些黄油和盐。我至今还没有发现有比这更好的方式来赞颂马铃薯朴实、坚韧、持久的本质。”
看到这里我立即去烤了冰箱里唯一的一颗土豆,也是非常新鲜带着泥土的大个子,甜滋滋,好香好香。
不过,农场确实太辛苦了。前阵子还看了一篇《人物》的报道,题为《辞职回乡种地,我只坚持了半年》。一个突然辞职的码农办起了农场,但是生活并不如意。购买的迷你拖拉机无法应对坚硬的土质,放置在田野里的集装箱并没有带来美妙的白噪音。花了20万后,他又回到了办公室。但是即使如此,作者还是分享了农场生活的闪光点。我在豆瓣上标记了想读的农学书《农民进城防骗手册》和《这一生至少当一次傻瓜》。我依然对农场有憧憬,因为大自然是不会欺骗人的,在现代城市中,人们会不时回想起被土地治愈的时光。
回到这本书,作者也写了年轻人们现在热爱土地的原因:
“我曾经在什么地方读到,动荡不安的时候,人们会回归土地。世界范围内经济不景气,战事连绵不断,我们看到夏季义工的增加,都是学生们,想要学习如何种植、如何锄草、如何挽马、如何储备番茄。《纽约时报》上刊登了一篇文章,题为《众多暑期实习生前往有机农场》。”
“从这一点我可以看出,正是这种动荡不安将我推向现在这种生活,推到马克身边。在个人和整体的混乱中,在欢乐青春的悬崖边缘,抓住某种已知的东西。我那时候在想,这种困境一定是接收量太多的症状。向一个小地方迁徙,这里的一切你都可以知道。如果我的世界成为一个农场、一个小镇,我可以勾勒并理解每一个人和他的关系,每一亩地,每一棵植物,每一只动物,每一种思想、情绪、行动的轨迹。我想要去相信,这样一个被界定的生活可以被分类,被组织,就像十九世纪的自然主义者将所有已知的生物分类一样,从界到种。这些范畴和子范畴其实并不简单,但是至少是可以理解的。”
嗯,作者在2004年来到农场,写这本书时已经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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