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惊涛骇浪一阵阵都曾在我的身上卷过。』
上帝啊……
这在我心里决不是教科书里粗暴定义的一本红色革命的烈士文学。这样可能确实顺应了时代的意识形态需要,但是这样严重窄化了亚瑟的形象,牺牲了他身上更多的闪光点。
相反,原书中的重点强调了人物的情感和经历,整个小说充斥着强烈又沉重的爱!
爱,对,就是爱,还有信仰!
我震惊于书中人物那近乎痴狂的信仰。蒙德奈利(个人比较喜欢这个翻译)对耶稣基督的信仰让他的人格已经近乎神明,他希望救赎世间的人甚至可以放弃自己深爱的儿子。亚瑟死后,他才真正醒悟,意识到那些麻木的世人根本不值得他用亚瑟的性命来拯救。
而亚瑟,他对于蒙德奈利主教的信仰又支撑着他从一个又一个的苦难中挣扎求存,只为能够再次见到背叛了他、杀死了他两次的主教!人物们的对手戏都写得非常出色,他们的话语兼顾逻辑流和情感流,让人着迷。
我不想像豆瓣上那样随意批判保尔柯察金对于《牛虻》的理解。我认为亚瑟只能说作者和我的电波太合了,我能从字眼里嚼出作者有多爱亚瑟和蒙德奈利:美强惨倔强革命先锋x神圣美声圣母大主教父子be文学狠狠击中我了。『上帝和我,你只能选择一个!』『为什么你宁愿去向那个魔鬼般的上帝邀功,也不愿救我于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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