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最后一章,内心只有一句:这是什么。
转折来得很快,让人措手不及,但没有让我感到佩服或惊讶。或许这与我对推理小说的心态有关。对我个人而言,推理小说应该是追根究底的好奇心,需要剧情合理流畅,逻辑严密的精彩内容。这也是我对推理小说的追求和期待。
然而,在这本书中,前面部分跟随着探长的内心独白整理思路,一起访问各种人物,走过不同的街道,看到不同的景色,遇到不同的人。我坐在摇摆的火车上,心情随着风景和探长的心情起伏。英国的习俗给了我一些在我的世界从未想过的不同之处。比如,房东太太会为房客准备早餐,在英国小说中好像很常见,而我们这里通常是以家庭为单位。拉特克里夫太太的女佣会在心情好或喜欢逛街的小贩出现时邀请人们进屋喝下午茶。辛普森伪装成工人去教堂调查时,牧师竟然轻易地给了他一份临时工作并邀请他一起吃午餐。还有探长在牧师家里关于血统的辩论,牧师因未出国,强烈维护着血统论。如果要类比的话,这与我们这里的封建家族原则有些相似!除了这些细节之外,案件的内容还存在一些令人无法信服的理由。
这本小说可能想给人们看的并不只是推理,反而更多地是讽刺有钱阶级,即使他们承认自己是凶手,最终也会因为请到了厉害的律师而被无罪释放。与此同时,给出了完美的解释的好友,甚至有证人可以证明在好友离开前被害人还活着说了话的情况下,由于没有请到高明的律师,依然被判有罪。
这本小说在细节上存在很多瑕疵。关于凶手是地中海人的推测在开篇反复出现在探长的思路中。与其说这是探长的想法,不如说对读者来说是误导。我对这个推测感到很奇怪,一点都不能认同。然而,如果说这是为了在没有头绪时进行的假设判断,还可以理解。但既然是假设,就需要进行验证,而不是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如此自信地下结论。另外,有一句话我不能确定是不是翻译问题,它是出自探长的推测,表示死者身上没有能表明自己身份的东西。这个句子实际上是误导读者的,我看到有一些评论的读者实际上以为死者故意删除了自己的身份信息,这完全是错误的。这个判断源于探长查看死者衣服得出的推理,只是推理,并没有考虑到全部因素得出结论。衣服上的标志被去掉,并不一定是为了掩盖身份信息,也有可能是死者个人性格不喜欢留下标志。要排除这个结论至少需要分析这个人平常的行事风格。总之,这个问题又回到了起点,要先查明死者的身份、找到亲戚朋友,从侧面了解情况,再下结论。不能将先入为主的观点当作事实。这个问题在后面的内容中也得到了一些证实,比如这件材质较好的西装可能是他不能说出口的女朋友买的。另外,之所以没有发现能证明身份的东西在他身上,是因为他为了方便将身份相关的东西放在行李箱里,再加上他的好友因为懦弱而导致信息丢失。这样看来,这本小说的重点集中在揭开死者身份上,而探长却没有解开凶手的问题。还有一个问题,当探长逐渐了解死者的性格时,赛马经纪人给了好评,同样,与他长期接触的艾弗里特夫人也给予了好评,最好的朋友也觉得他是个很不错的人,只是有些固执。如果他真的是个虚伪的人,为什么会让杀人凶手认为他是个坏人,一定会伤害她的女儿呢?我反复阅读了最后一章凶手的陈述,这位母亲似乎有些妄想,但实际上并没有谈到这个问题。她谈的是劝分问题,而不是他是否打算采取伤害行为。另外,他带着枪去剧院,而凶手则直接带着匕首等待。凶手真的有意杀死他,凶器是随身携带的。有一点始终让我不太明白,既然了解好友的性格就像他的好友所说的那样,如果真的需要去美国为了防身,为什么不直接向他要,而要自己私下偷走?这一点小说作者没有交代清楚。当然,每个人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得出不同的结论,采取不同的行动。但最后一段的描写确实过于粗略,细节被戛然而止,给人的阅读体验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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