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狼》是黑塞在一战和二战期间写的一本小说。主人公哈勒是一位寄住在小市民家里的作家,他时而觉得自己是狼,时而觉得自己是人,这两种矛盾的思想一直纠缠着他,让他忍不住想要自毙。这种情绪持续很久,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个酒吧女郎。在女郎的引导下,他看见了另一个世界,不同世界的碰撞在他内心掀起了波澜,最终他彻底释放内心的狼,杀死了酒吧女郎。
这本书问世后引发了巨大的争论,有人喜欢它,有人赞扬它,根据豆瓣评分,它基本都在九分左右,可以说是一本评分非常高的书。自从引进以来,很多老师都翻译过它,也受到了大多数人的喜爱。这本果麦出版的《荒原狼》是姜乙老师翻译的,读起来很有节奏感,有些描写非常唯美,给人一种介乎于虚幻和现实之间的感觉。但对于第一次接触黑塞的人来说,阅读起来可能会感到痛苦。与其说这是一本小说,不如说是一本哲学书。我花了很长时间才读完,甚至找了很多相关的讲解视频才搞清楚它的内容。因此,如果对这个领域不太了解的人不建议从这本书开始阅读,因为它是一本有门槛的书。
当然,我觉得痛苦不代表它的写作或翻译不好。相反,通过听了那么多的讲解,我觉得这本书与当下很贴合。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匹“荒原狼”,它让我们在人群中显得格格不入。哈勒的痛苦是他苦于自身的狼性与人性的冲突,苦于他与当时的时代格格不入。这种痛苦难道不是我们每个人都经历过的吗?因为我们所诅咒和最厌恶的,首先就是这种满足、健康和惬意的市民气,以及被滋养驯化的中庸和庸常。但大多数人已经变得中庸,所以我们在心理嘲笑自己,却因为被驯化而无法改变。我们感觉自己的生活出了差错,但是究竟是自己不甘平庸?还是世界让自己变得平庸?也许《荒原狼》的魅力就在于自我的冲突,和其他人相比,我对它的看法可能比较简单,甚至可能理解错了。我之后会重新阅读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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