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还没有中文版,听到的是解读者阅读英文原文之后的解读,算是比较新鲜出炉的最新文化盛宴。听完之后,对于作者,最大的感觉应该他是一个像蔡澜或者陈晓卿的人,可以把他定义为美食历史学家吧。
解读者把这100分菜谱分成2个部分来解读。第一,烹饪方法的演变。烹饪方法的演变,以人类掌握了火的秘密,为一个重要的分界线。在火被发明之前,人类也可以加工食物,比如腌渍和掩埋。我还听到解读者解读了很多神奇的烹饪技法,比如把马肉压在马鞍下面,依靠马汗来腌渍马肉,让马肉成熟;在比如,爱斯基摩人把食物的肉冷冻,再切成薄片食用。当然,火的发明,对于人类的意义,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作者认为,用火来加工食物,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自然发起的化学改变,火的发明,降低了食物被消化的难度,让人类能够从食物中吸收更多的营养,形成更为发达的大脑,从此人类的进化步入了快车道。
最初,和火相关的烹饪方式,就是烧烤,比如把小的鸟类,穿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烤,而这个时候,假如鸟的重量不是很重的话,树枝受热之后,会发生旋转,当时的人们便以为,这是神灵在显灵。所以,后来人们还会使用这种烧烤用的树枝来占卜。奇怪的冷知识又多了一些。所以,烧烤,是一种历史非常非常悠久的烹饪方式了,直到现在仍然这么火爆,也算是一种很奇特的现象了。
和火相关的第二种烹饪方式,是水煮,作者提到,相比烧烤而言,煮是一种更有“文化”的烹饪方式,因为煮需要一个器皿,而制造器皿,就会融入文化因素。从最早起人类使用贝壳,到后来使用各种人造物,都透露出背后的文化因素。学会了水煮之后,人类就经常把各种食材往锅里面装,用水去煮。而这个时候,贫富差距也有所体现。穷人煮的食材比较少,会比较稀,而富人煮的东西就比较多,就会比较稠。而且,只有富人会吃肉,一般穷人是不吃肉的,对穷人而言,鸡可以下蛋,牛可以耕地,羊可以做衣服,拿来吃肉是一种太低效的做法了。不过,穷人假如想吃肉了,可以打野味去吃,现在我才理解,“打野味”这种习俗,其实并不是富人发明的,而是穷人发明的,富人想吃肉可以直接吃家畜而不觉得可惜,只有穷人才舍不得吃家畜,而去耗费体力打野味。
接下来,作者提到了当代厨房家用电器,比如微波炉,电饭煲。这些厨房电器给烹饪带来的变化是,更高效高更便捷,但是却离开原始的自然食物状态更远,比如微波炉加热的食物,就不会有那种使用火加热的焦黄酥脆的感觉。当然,厨房家用电器的普及,对于妇女解法,有着重要意义,妇女再也不用被束缚在厨房里,为家人解决一日三餐的问题了,妇女开始走向社会。
第二,菜谱的演变。最早的菜谱,是写在古埃及墓碑上的菜谱,上面记载了一种面包的做法。作者认为,很多文化,都有对于主食的崇拜,因为主食需要耕种,而耕种的过程,像是一种谦卑的宗教意识。比如,基督教的圣餐中,必须使用小麦制作的面包,这象征着耶稣的肉。比如,犹太人的出埃及的时候,因为来不及带很多食物,所以只能带上一种不发酵饼,后来这种不发酵饼就成为犹太人非常重要的有纪念意义的食材。
作者在这个部分,提到了一个菜谱,是草莓冰激凌,这里重点想提的其实是冰箱,有一位中国的哲学家写过,当肉类食材,被从冰箱里拿出来,再慢慢变软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食物,就是硬邦邦的状态,似乎食物就是从冰箱里长出来的。这的确是工业化对于烹饪历史的影响,吃得好和吃得饱,对于当带代人类来说,是一种选择。
作者还提到了酱汁,有一本包含了500个菜的菜谱,其中记载了400多种酱汁的做法,对于西餐而言,酱汁真的是西餐非常核心的组成部分。同样地,酱汁也是一种富人的食材,因为做酱汁的工序非常复杂,一般人根本没有这个精力来处理酱汁,所以酱汁也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古罗马名厨阿比休斯,写了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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