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季羡林在《老猫》中写到虎子亦步亦趋、寸步不离陪着他散步,我就和朋友说,等我老了,我也要养一只能陪自己散步的猫。但我一直觉得自己养不活它。看了斑斑著作的《总有一天会养猫》后,我觉得有信心现在就去养一只猫咪了,因为这本书简直就是养猫大全,从猫的前世到今生,从毛色到眼睛、耳朵、爪子,从猫粮到喵星,真的很难让人不爱上一只猫,到想拥有一只猫。
斑斑他的深度科普必须让人耳目一新,原来关于猫,单单一个猫毛的颜色,他就能讲上一天一夜。我们还可以通过猫咪父母的颜色,得到自己想要的颜色的猫咪,这就是的基因强大。
“老虎的屁股摸不得”,但作为它的科友,猫咪最喜欢的动作就是被摸屁股。当它高兴的时候,还会给你来一段“电臀舞”。想着这样的画面就很滑稽,所以如果想要猫咪快乐,那就摸它的屁股,反正撸它就对了。
不管有没有养猫,我觉得很多人和我一样,是无法拒绝猫咪那粉色的小爪子的,尤其是那厚厚的肉垫,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轻轻捏一捏,这么可爱的小爪子应该是没人拒绝的。猫爪不但可爱,它还可以用来做标记的,因为在猫爪的凹槽深处隐藏着秘密的气味腺,所以当猫咪在你身上踩来踩去的时候,就是在做标记,在划分领地呢。可是就是这么可爱的爪子,却藏着“利器”——可以伸缩的爪子,平时不用的时候,猫就把爪子缩进脚趾的鞘里,需要用的时候,就伸出来,比如跑跳和攀爬的时候。这让我想起《猫和老鼠》中,汤姆在冰面上被杰瑞剪掉爪子后,瞬间跌落的滑稽场面。原来这猫爪才是猫咪横行的法宝,如果没了爪子,它们可就都成了软脚猫了。
《总有一天会养猫》这本书看了,很难让人不爱上养猫这件事,也怪不得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养猫。其中的快乐大概只有养了猫才能真正体会吧。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快点去宠物店,这样我就可以痛痛快快地养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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