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读完之后,觉得完全读了一本看不懂的书。这是第一次读加缪,搜了一些关于他本人的介绍及书评后,便对这本书多了一层理解。
书中的主人公默尔索在平庸的生活中稀里糊涂犯下一条命案,并法庭判处死刑。第一部写他对生活没有热情,对亲情、友情和爱情似乎都不在意,但上司在一定程度上还是看重他,也有朋友愿意主动贴近他,甚至还有十分美丽的女孩对他青睐有加,哪怕他承认自己并不爱她,依然愿意与男主人公结婚,直至他在沙滩上杀死了一个阿拉伯人。第二部则围绕对他的判刑展开,不对自己辩解,从一开始觉得这是个“简单的事情”,有“亲如一家”的滑稽感,至最后因在妈妈的葬礼上没有哭而被判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的死刑犯。
这部作品里困扰我的第一是他为什么会去杀人,第二是他为什么对生活如此漠不关心。找了几篇读后感来看,最认同的是他应该是要自杀。因为翻译的原因,“左轮手枪”被翻译为“手枪”,而左轮手枪一般有6枚子弹,默尔索一共开了5枪,而在现实生活中,加缪本人多次因为失望而有自杀的冲动,第六枚子弹是默尔索凝视自己进退两难的命运的证明。
为什么对生活漠不关心:是察觉生活荒诞,却又无法改变的麻木。拒绝自杀,是默尔索拒绝肉体自杀的象征;拒绝忏悔,是默尔索拒绝精神自杀的象征。
内容摘抄:
1.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在昨天,我搞不清。 2.我有一个天性,就是我生理上的需要常常干扰我的感情。 3.一个人对他所不了解的东西,总是会有一些夸张失真的想法。 4.我最后对自己说,最合情合理的办法,就是不要勉强自己。人生在世,永远也不该演戏作假。 5.我控告这人怀着一颗杀人犯的心埋葬了一位母亲。 6.当我年大学的时候,有过不少这类雄心大志。但当我辍学之后,很快就懂得了,这一切实际上并不重要。 7.走得慢,会中暑,走得太快,又会汗流浃背,一进教堂就会着凉感冒。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 8.我意识到我打破了这一天的平衡,打破了海滩上不寻常的寂静,在这种平衡与寂静中,我原本是幸福自在的。接着,我又对准那具尸体开了四枪,子弹打进去,没有显露出什么,这就像我在苦难之门上急促地扣了四下。 9.一个人即使只生活过一天,他也可以在监控里待上一百年而不至于难以度日,他有足够的东西可供回忆,绝不对感到烦闷无聊。 10.如此接近死亡,妈妈一定感受到了解脱,因而准备再重新过一遍。任何人,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哭她。而我,我现在也感到自己准备好把一切再过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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