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高中时期,一个男同学强烈推荐的。他说这是他见过对爱情最好的诠释。花了一个自习的时间看完,唯一的感受就是气愤。
我不明白作家为什么要写出这么一个卑微的故事,我也不理解男同学为什么如此赞扬这样不健康的爱情。我固执地认为这是那个作家的诡计,企图用这样一个故事让大家相信一个女孩可以对一个男人爱到如此地步,从而给所有迷信这本书的女孩子戴上枷锁:让她们以为爱一个男的就是要这样卑微到不求回报。
那时候还不流行舔狗和pua这两个词。否则我就要说这是作家通过塑造一个女舔狗从而达到pua女性的目的的小说。
很长时间里,每次听别人提到这本书,我的语气都是不赞成的。
人到中年,经历了种种,对世间一切重新有了深一点的体悟之后,再次翻开这本书,感受大不相同。
年来年往,每个读过这本书的人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卑微无望到绝望的暗恋,但其实换个角度来看,这简直是太高级的自爱。这个女人不正好诠释了什么叫我爱你与你无关吗?
她如此决绝不给这个男人任何回应的机会,她只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告知这个男人曾有一个人爱你如生命,但是这份爱你永远没有机会回应了。我不管你知晓这份爱恋之后是何反应,震惊遗憾好奇或者毫无触动,都没关系,因为我已带着我的爱长眠地底。
至于这样决绝又至死不渝的爱到底存在不存在,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也没必要深究了。
站在理性的角度,或许有很多人反对这样自我感动自我献祭式的绝望暗恋。但是站在感性的角度看,世界上就是有人为爱而生为爱而亡,爱情之所以美好,不就在于它的要生要死吗?我们可以不相信爱情,但至少要保留着对至死不渝的爱的幻想。
大概年少时真的不能遇到太惊艳的人,女人少时得见男主,一眼万年,从此他是心尖上的爱而不得,怀着一丝期待靠近,却因为自卑错过。于是有了路灯下的远望,有了黑暗中的肌肤相亲,女主沉湎于这种自我欺骗中,这种感觉类似于近乡情怯吧,因为想象太美好,所以不忍打破。
好像看起来确实很卑微,可是天底下爱而不得的人不都一个样。
另外女主也没有那么卑微,她在仰望男主的同时并没有放弃自己,她也在努力成长,努力变优秀,希望能够靠近男主。
她原本是有机会告诉男主真相的,但她没有。你可以说是因为自卑,也可以说是因为绝望,但我更愿意称之为最后的骄傲。她知道男主不会记得她,所以她选择隐瞒,选择不去自取其辱。甚至可以说这是她的高傲,因为她知道就算告诉男主,就算男主短暂被她打动,她也不会成为那个例外,迟早他会厌了她,弃了她,然后忘了她。
所以她以死亡为局,下了好大一步棋,因为死人永远不会输。
或许她也在提醒我们,尽管爱,但永远知道底线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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