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看完的第三本书,是一本听说已经很久了而我今天才看完的书。关于它,可能会有很多夸赞的书评,但我想表达一些不同的思考。在小说中,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在理想面前几度奄奄一息,活得那样落魄却又那样不同凡响”。小说极力塑造了一个只为梦想而存在的灵魂,但是,为了梦想,抛弃家庭和亲人,让他们生活困顿、伤害身边的人,这真的值得赞扬吗?
说实话,这本书并没有很打动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底线,如果一个人为了事业成功而不择手段,甚至不顾道德和伦理,这种人生是否仍然值得赞美为“不同凡响”呢?斯特里克兰德可以算是一个表面上成功的人,但是生命的意义难道只是追求个人事业上的成功吗?
这本书有一些卖弄成功学的味道,《月亮与六便士》一样,而书上的封面有一句话,即“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然而,主人公却一直生活在苟且之中,而他取得的所谓“成功”,我认为也不过是苟且的成功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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