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60多年来,中国以“民族识别”工作奠定了56个民族的国体框架。这一框架在社会实践中走过了60多年,需要反思其运行效果、合理性和必然性。同时,结合苏联、南斯拉夫解体后人们对其“民族”定义和制度运行效果的反思,中国学术界不能回避对其进行学术研究和政策讨论。
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民族识别完成后,每个国民“民族身份”的确定和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区划建制是否在不断强化各群体的“民族意识”,推动他们从传统社会中的“部族”转变为现代政治意义上的“民族”?是否有些“民族”在被识别后出现了对自己民族的历史和“传统文化”进行重新构建的现象?
另外,从“民族国家建构”和“公民国家建构”这些基本理论视角出发,有必要对这一过程及其后来的发展趋势进行讨论。毫无疑问,在50年代由政府主导的对“56个民族”的民族建构对新中国60年来的族群关系具有极为重要的深远影响。
综上所述,针对以上问题的思考和讨论,有助于读者从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层面来理解中国的民族体制,以及当前在西藏、新疆等地区出现的民族问题。
祁进玉,土族,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教授,中国民族学学会理事;中央民族大学东北亚民族文化研究所所长;2003-2006中央民族大学人类学专业博士;2006-2008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2010年6-9月韩国庆南大学极东问题研究所访问学者;2012-2013美国斯坦福大学东亚研究中心访问学者;出版专著《群体身份与多元认同——基于三个土族社区的人类学对比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08)获北京市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主编《文化研究导论》(学苑出版社,2013);《东北亚民族文化评论(第1、2、3辑)》(学苑出版社2011,2012,2014),在《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世界民族》、《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等国内外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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