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形成史中第一个哲学体系,即《逻辑,形而上学,自然哲学》中最具代表性的。尽管本书遗留下来的是一份残缺不全的手稿,但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首先,本书提出的“逻辑学”雏形成为未来黑格尔逻辑学体系建立的理念和雏形,为6年后分三卷出版的宏篇巨制《逻辑科学》(大逻辑)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其次,本书提出的“绝对精神”概念对未来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性质和建构有重大意义。在本书的“形而上学”部分中,首次明确地提出和完满地论述了黑格尔未来由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组成的哲学体系的基本概念——“绝对精神”。这两方面标志着黑格尔在摆脱谢林、走自己独立的哲学道路方面已经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对黑格尔哲学的研究者来说,该书是一本不可或缺的重要著作,对于了解黑格尔成熟时期的著作及其与康德、费希特、谢林的主要著作的关系具有关键性作用。
格奥尔格·威廉·弗里德里希·黑格尔(GeorgWilhelmFriedrichHegel,1770—1831)德国最伟大哲学家之一。是德国哲学中由康德启始的德国古典哲学运动巅峰,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1770年8月27日生在德国符腾堡公国首府斯图加特一个官吏家庭。1780年起就读于该城文科中学,1788年10月去图宾根神学院学习,主修神学和哲学。1793年─1796年在瑞士伯尔尼一贵族家中担任家庭教师,1797年末─1800年在法兰克福一个贵族家庭里担任家庭教师。1800年到耶拿,与谢林共同创办《哲学评论》杂志。次年成为耶拿大学编外讲师,四年之后成为副教授。1807年出版他的第一部著作《精神现象学》。1808至1816年,他在纽伦堡当了八年的中学校长。在此期间完成了《逻辑学》(简称大逻辑)。1816~1817年任海德堡大学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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