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是我数十年以来,除教科书外第一本写满字的书。自认为是看得很认真、很仔细的。我既不是法律工作者或者爱好者,也没有学习过社会学,仅仅从一个普通读者的角度谈谈我阅读中的一些感想。
对这本书总体感觉是:像一本综述,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全面地给外国人白描清代中国地方政府的架构和运作方式。为什么说是综述、为什么说是白描因为这本书里面很少有作者自己的看法,充满了各种引用,尤其是在谈到对某一问题的看法时,总是用“按照XXX的看法,如何如何;按照XXX的看法,如何如何”这种写法。
但我认为,尤其是对封建社会的了解和认识比外国人深刻得多的国人来说,这样的写法看着是很不过瘾的,也让我觉得这本书深度不够;同时这种写法容易让人产生错误的印象。同时,因为吴思的那本《潜规则》让我惊为天人,所以感到此书还有很多不足之处。
试举几例如下:
1. 第一章“州县政府”第三节“州县政府的组织”第11页,在谈到知州下面的杂职官的时候,一共列出了6种。但是并没有更进一步的说明:1.这些杂职官的数量相当的少;2.很多杂职官只在担负特定职责的地域才设置。
2. 第一章“州县政府”第四节“佐杂官员的卑微”第13页,只是说明“上述三类僚属在地方行政中仅占非常次要的地位”,并举出其数量的稀少,单并没有更进一步分析说明为什么设置了佐贰官,但是实际中又任命的这么少。同节第14页“表三州县佐贰官在各省分布情况”,没有分析为什么在浙江、江西(均为75个县)设立的县丞(分别为45、48个),远远超出有123个县的直隶所拥有的县丞数量(仅有10个)。
3. 第二章“州县官”第一节“州县官的角色”第27-28页,写了很多州县官的作息时间和工作安排,突出表现其工作繁忙和辛苦。但是在28页最后说“田文镜告诉我们……只有十分之一的州县官会升早堂,并且十天之中只开一两次”。田文镜的这个结语和前面部分接近2页的叙述完全冲突,很容易让人产生错误印象。
4. 第二章“州县官”第二节“任职资格”中,详细列举了通过捐官当上知州和知县人数在两个时期的变化,单也仅仅是列举了数据,并未分析其中原因。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很容易知道其中的原因是捐官都愿意尽量当个大官,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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