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以默尔索的故事为主线,深入探讨了人性与道德的关系。默尔索在度假过程中因过失杀人而被不公正的司法程序判处死刑。情节的发展串联起了默尔索对环境和经历的评价,这使得故事在情节上呈现出一种主次不分明、重点不突出的状态,无法让人产生共情之感。主人公对一切事物的淡漠和缺乏“人性”的思考方式,让人产生对他是否患有心理疾病的疑惑。
然而,随着后续阅读,我突然被司法不公所引发的巨大愤怒冲刷。我开始反思默尔索是何种人,为什么会被如此对待。我竟然发现他没有任何主观上的罪恶,甚至还有着耿直和诚实的优点。这让我重新思考什么是“人性”。是人本身所固有的性格决定了是否有人性吗?那些缺乏这些特质的人就可以被称为“没有人性”的人吗?如果将人性定义为道德与情感的结合,那就有些不合理,因为道德并非人类固有的,情感也未必是人所拥有的。正如主人公默尔索一样,我们需要从不同思维角度出发去思考情感问题。
被规定的道德本质上也是对绝对人性的背叛。道德所符合的只是人性中对社会发展有益处的部分,也可称之为“善”、“真”、“美”。然而,我们使用主观概念去评判客观司法案件,是荒谬而无理的。如果从当时社会的角度去看待这个事件,假设记者没有夸大或虚构,报道了整个事件以及律师和法官的发言,默尔索本人在其他各方面的证词和表现中,确实毫无疑问地被认定为“没有人性”和“畜生”。
因此,我认为这本书最大的讽刺并不是对司法的主观性过强或对当时宗教状况的讽刺,而是对所谓道德和所谓人性的批判。一些人出于利益考虑(据我所认为是统治阶级希望维持社会稳定),提出了人性的概念,利用人类固有的情感编制了道德,甚至将道德升华为美德。人们对美德追求如此热烈,以至于道德本身成为底线,违背道德就成为罪人。我认为目前所谓的道德并不是理想状态,但我又不敢深思没有目前道德的世界将会变成怎样。我目前的浅显思考是,将道德定义为尊重并不伤害他人,在基于这个原则的前提下,其他想法都具有道德性。我认为这是符合社会发展和存在主义所说的“自由选择”的。然而,从本质上来说,存在主义或虚无主义并不利于社会发展,因此,即使完全遵循道德,也可以摒弃它,因为人类固有的感情中有同情和关爱他人的心理。这些情感使人快乐,所以人类固有地会去做这些事情。尽管仅仅依靠情感很容易导致精神和社会秩序上的不稳定结果。
虽然主人公默尔索看似缺乏对人和事的热情,但他觉得生活是愉悦的。一个悠闲的周末、在街上散步等等都给他带来欢愉。他对世界的本质、社会的道德和他人的目光都不关心,这体现出了荒诞主义与虚无主义的区别。虽然世界本身没有意义,人的存在也没有意义,但追求与世界的互动是有可能的,对抗荒诞是活着的原因。虽然在追求的过程中也无法获得意义。
通过深入解读,《异乡人》在情节和主题上都获得了更深入的探讨,挑战了人们对于人性、道德以及司法公正的固有观念,唤起了人们对存在意义的深思和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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