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不懂这本书,但谁让残雪这么有名气呢。于是熬了半夜,把这本书囫囵吞枣式读完了。
在残雪再次被列入诺贝尔文学奖名单时,我恰巧需要读一本书,于是选择了残雪这本处女座《黄泥街》。
这是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这本书出版时,残雪只有30多岁,而在她名满天下、进入诺贝尔文学奖备选名单时,她已经六七十岁了。现在,以怎样的心态去读这本书,是很有趣的。是在读一个年轻女性的作品,还是在读一部贴近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
残雪的写作风格很多母语读者并不喜欢,当然也有人说喜欢。在我看来,类似的作者还有王小波。很多人喜欢王小波,但我并没有偏好。然而,残雪的文笔却比王小波更好一些。
有些人的文笔非常出色,比如写阿勒泰的李娟,比如残雪。暂且不管内容,因为我大部分看不懂残雪的内容,或者说,我只能理解我经历过的那部分。那是八十年代,我家后街还是泥土地,每次下雨时,道路泥泞不堪。尽管如此,我家后街还算不错,因为我见过其他街道,垃圾都直接堆放在街道上,无论是冬天还是夏天,街面上永远都是污水横流的。
文笔好就意味着残雪在开篇描述黄泥街时,一下子勾起了我童年的回忆,我想起了我家八十年代的后街。但是接着读《黄泥街》,残雪写的都是六七十年代的事情,里面有很多特色年代的词汇,我虽然耳闻却缺少亲身经历。因此,和我同龄或者比我们还年轻的人能读懂残雪,甚至能产生共鸣,这真是奇怪。
此外,我说王小波文笔差的原因是因为当残雪写屎尿屁的时候,我只觉得好笑而已,而其他人写屎尿屁真的就很难闻。
所以,我读完这本书,只记住了残雪的文笔不错,而书中的内容却淡忘了。这也是我可能要再次经历一次六七十年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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