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读了美国女作家凯瑟琳·安·波特的小说《中午酒》。我特别喜欢它的前半部分,赫尔顿来到了汤普森家,并很快融入其中,原本濒临贫困的家庭也日子变得越来越好,不再那么紧巴巴,甚至开始有了积蓄。我喜欢小说中对细节的描写,尤其是赫尔顿如何工作的部分。他并没有像汤普森那样区分性别,而是清理了房子周围堆积的垃圾,挤奶,把鸡笼养起来,方便收集鸡蛋;他制作奶酪,甚至把别人扔掉的猪下水清洗出来,做成香肠……
汤普森太太去摘菜时,发现赫尔顿如何给土壤施肥,菜长得格外喜人。当她打开冰箱时,会发现自赫尔顿来之后才有了冰箱和冰块。
这些日子无比美好和快乐。九年在这样平静中度过。赫尔顿没有在劳动,就在吹口琴。那支欢快的曲子,讲的是中午酒的故事:清早起来,心情好极了,你欣喜若狂,本来准备在午餐时间喝的酒,早早就被喝光了,更加畅快淋漓。
凯瑟琳.安.波特通过这样的描写让读者感受到,赫尔顿喜欢劳动,尽心尽力地担任农场主的雇工,把日子生活得愉快而充实。尽管他沉默寡言,从未浪费钱财,所有的工资都寄回家乡的老母亲,但他内心充满了音乐和对生活的热爱。
作者通过这些饱含温馨、欢乐和幸福的描写,给读者营造了一种温馨而美好的氛围。接下来小说的主要视角转移到了汤普森夫妇身上,后半部分浓墨重彩地描写汤普森和哈奇之间的交锋,以及汤普森内心的挣扎。而对于赫尔顿的失踪以及他的死亡,却只是简单地提到了一下。
我感到很遗憾,也难以接受赫尔顿的突然死亡。赫尔顿代表了某种理想和纯净,而最终他却被人视为疯子,并被迫走向绝路,这让人痛心疾首。
汤普森太太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癖好,她希望学会如何接纳这些癖好,让对方在生活中更自由自在。而赫尔顿最珍爱的就是他的口琴。每当他休息时,他会专心地吹响那首《棕色的小酒壶》来放松,这也是他全部的心灵寄托。当有人动了口琴,我可以理解他的狂怒。这个世界好像并没有足够的空间容纳他唯一的爱好,也许这也就是他愤怒反击的原因。
虽然只是一个农场的临时工,每天赚微薄的薪水,他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奢望,只需要有口饭吃、有个地方住,再吹吹他心爱的口琴,演奏那支他百听不厌的饮酒歌就足以让他愉快。在那个年代,这么简单、平静的生活却是不可能实现的吗?还是说,他太柔弱、没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没有用大家能够接受的方式去表达他的怒气呢?这让人十分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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