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这样一本书的目的很明显,就是为了了解建筑学研究跟常规的科学研究究竟有何区别,我认为作者在书的前半部分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区别大概有三点:一是在建筑学研究中,“设计”与“研究”是一种相异但互补的关系;二是建筑学研究应当遵从一种三分的范式结构,而非基于过去二分的范式系统(定量/定性);三是较之于常规科学的两种理论构建模型,建筑学还有第三种理论构建方式:“设计—辩论理论”模型。
全书从一个基本问题入手:什么是建筑学研究?作者引用了JamesSnyder的观点:研究是以创造知识为目的的系统性调研/探究(systematicinquirydirectedtowardthecreationofknowledge)这句话点明了建筑学研究两个关键:①系统性调研。“调研”(inquiry)区别于“科学实验”(experiment)这一经典概念并受到简单化的质疑,事实上,任何研究都是某种形式的简化,定量实验或历史叙事仅是简化策略的不同,两者的共性在于研究者需要有意识地从大量现实经验和现象中精炼、归纳出有效信息组。②知识创造。知识创造并非指向宏大的抽象真理这条单一途径,它仍然可以通过细微工作如结构测试和形式分析推动。
基于这两点共识,作者展示了一个层级式的建筑学研究方法论(methodology)和一个整合性的概念框架。方法论按照“探索系统—学术流派—策略—技巧”层层递进:最外层被称作范式或世界观,是对现实、知识和存在本质的看法;“学术流派”则指代一些跨学科的广义理论视角,例如批判理论或现象学。在不同的学术流派下,相同问题会以不同的分析模型来剖析;“策略”的近义词是研究计划或结构(researchdesign),从问题(questions)到知识,此岸与彼岸之间包含了一系列的预先设定和临时增加的步骤;“技巧”则是过程中具体而微的技术运用,如数据收集装置、档案处理分析等。整体而言,这四者应具备一致性和连续性。
整合性概念框架被概括为一个圆柱体模型,又分横、纵向两个维度:在横截面上,六种建筑学主要研究策略围绕一个核心展开,外围-核心的关系展示了它们相对独立或综合运用(casestudy)的可能,有共性的策略被两两放置一处,按照特定顺序组合成圆。纵向维度则展示了另一组理论-实践关系,理论研究有时候贯穿始终、有时候作为实践研究之始,而后者则以某一特定应用作为预期成果。
那么,建筑学跟常规科学研究究竟有什么区别呢?这需要从一个长期争论“设计是否等同于研究”开始。设计与研究的关系是一条贯穿建筑学发展始终的显性线索,作者在综述观念发展史后给了一个折中的概括:设计与研究是相异但互补的关系(essentiallydivergent,butcomplementary)。
相异之处在于,它们的动因不同。就设计而言,其动力往往是一种“难题”(problem),这种全新需求会推动解决方案的产生,设计出面向未来的作品。而就研究而言,其动力往往被称作一个“问题”(question),它需要根据当前或过去的素材作为论据来回答。简而言之,研究是“寻找素材”(analytical&systematic),而设计则是“生成素材”(generative),研究给设计提供信息,而设计反过来作为研究的问题源泉。
互补之处在于,设计与研究都享有“溯因法”(abductive)这一使用逻辑,它区别于演绎(deductive)和归纳(inductive),揭示了直觉、灵感和想象力在二者生成过程中的关键作用。长期以来,科学史致力于严格区分“发现的语境”(contextofdiscovery)和“证明的语境”(contextofjustification)[3]。前者是指科学家获得特定理论的实际历史过程,后者则指证明理论所使用的逻辑和方法。事实上,如同凯库勒在一场蛇首相衔的梦后提出了苯的六边形结构假说一样,科学思想变化和发展的历史过程完全源于发现的语境,而不是证明的语境。韦伯也认为:学术工作者与业余人士的唯一不同,就在于他可以通过一套确切可靠的方法,对一项直觉的意义加以判定、评估和发展。即使如此,灵感只有在它们愿意的时候才会造访,并非我们希望它们来就会来[4]。“伟大的科学发展至终将成为一门艺术”,直觉并不能让位逻辑,任何试图找到一种确保作出重大发现的系统化步骤(断定直觉)……未免是一种奢求。
关于溯因、演绎和归纳这三种推理模式的比较,可以抽象为两组公式:①对于演绎和推理来说,是“事实+法则=结论”,演绎得出结论、推理得出法则。②对于溯因来说,公式变为了“事实+法则=价值”,它有两种变体。第一种形式是“封闭式”的问题-解决模式,已知将要达成的价值和工作原则,来创造一种特定事物(物体、服务或系统),既给出了问题,又提供了潜在的答案范围。第二种是“开放式”的创造推理模式,仅仅知道需要达成的价值,要求在选择一种未知工作方式的同时创造出具体事物。可以这样概括,溯因用于创造,演绎用于预测,归纳用于评价(abductioncreates;deductionpredicts;inductionevaluates)。这三者都存在研究和设计之中,只是占比有所不同。以直觉为特征的设计,更准确地说,是设计研究者以溯因推理为主导,在思想上为创造需要特定目标、功能和形式的事物提供了转换条件。
1990年JuliaRobinson使用“科学”(science)和“神话”(myth)这两个词指出建筑学研究领域内存在一个两分的范式系统(adichotomoussetofparadigmspredominated),本质上,她描述的是定量和定性的二分。但这个两分式框架具有误导性,一是它预设了一个先决条件,两种不同的范式系统必须对应不同的方法论;二是这种定量/定性的划分重点在技巧层面,并不涉及本体论和认识论的假说。事实上,数据的和非数据的证据都可以用到不只一种研究类型上,一种探索系统确实需要一个问题的构建方法,但在探索系统和特定的研究过程设计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关系。
由此,作者提出一种改进过的概念框架——三分连续结构(AThree‐PartContinuum),来承认认识论和本体论的多种可能。这个连续结构的一端是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传统,另一端则是结构主义。两者之间采用“主体间的”(intersubjective)一词来示意处于客观与主观之间的位置,许多术语和学术流派都从属于这一范围。“实证主义/后实证主义”强调现实存在可以客观描述和测量,前者相信客观现实可以在研究过程中完全了解,而后者则认为可以部分的、不完全地了解客观现实。“主体间”假设尽管对待社会文化现实有不同的观点,但还是有可能形成共识,它把关于人的行为和意义假设的价值性和意图性放在首位。“结构主义”则采用了一种主观性认识论,研究者亲身感知、深度阐释,并和被调查者共同对研究中的环境提出见解。一种更激进的结构主义范式认为我们可以推测出几乎无穷多的现实,知识只是一种暂时和当下的存在,阐释永远是暂时和流变的,从不存在什么永恒的共识。
在这样庞大的探索系统框架下,作者进一步聚焦建筑学的理论构建。在查阅韦氏词典“理论”一词的释义后,作者将六条解释归纳为三种理论建构模型:解释性理论、规范性理论、设计一辩论理论。解释性理论带有实证主义的特征,具备可预测性;规范性理论是一种约定俗成的实践行为,如行业标准、规范、估值,并不要求严格预测。设计一辩论理论则是建筑学研究特有的理论模型,是设计师们在实践中被“价值完整”的信念所指引,针对设计问题提出的主张或言论。
这种“应该如此”甚至带有说教意味的姿态在设计思考中是一种极为常见的情形。前两种理论的说服力来自普遍应用,而设计一辩论这一带有义务论式(thedeontologicalnature)的理论起源于辩论,即开始是设计者为其设计提出的一种说法,而后期却作为设计师的理论被广为接受。在这个意义上,建筑理论可以被看作广泛认同的宣言。设计一辩论理论的重要性在于它能够说服受众,进而在一个更大的层面上影响设计,它的目的在于说服受众接受某种信念和价值。一旦在实践中产生了广泛影响,就可能进一步发展为规范性理论。
许多在学术上被设想为宏观层面的建筑设计理论,如柯布西耶“Ahouseisamachineforliving”或现代主义所追求的“formfollowsfunction”等,这些例子更宜当作辩论性的理论。诚然,这种推测性理论在基础研究中是一种很好的假说生成方式,但因为它们经由建成实体和生活经验来展现,所以少有学者深入探讨它们的优势和劣势,其适用性和应用性有待后续研究。
至此,前半部分作者展示了圆柱体模型的纵向剖面,一个关于研究目标、理论构建和设计应用的图景。理论-实践这组关系和整体目标(contextualpurpose)紧密关联,如果受众主要是学界,那么研究就应以理论为始终、系统化并上升到哲学论述的高度,把实践应用作为一种可能的建议在结论处列出。但若研究成果是一栋建成物,那么理论应该谨慎挑选、穿插式运用、并为设计实践所服务。
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建筑学知识从来都是“项目式的(projective)、片段化的”,意味着其研究类型还需放眼未来,而不仅基于目前和过去的条件,并期待在未来的环境下结果。这恰恰反映了基于实践的设计一辩论理论的义务论本质。
建筑学研究是“科学”还是“神话”?
伟大的科学终将变为一门艺术,在研究和设计中,直觉、灵感和想象力是共通的。有人选择了干爽高地,饥渴拥抱严谨精确的科学技术,或为专业的地位与权威献身,或因害怕迷失而自限于狭窄的科技实践中;有人选择了低洼之地,竭尽心力投身于混乱却极为重要的问题当中,以经验、错误、直觉及摸爬滚打来面对问题[5]。如果我们愿意相信建筑学研究本质上是对直觉的量度与拆分,那么在这片泥泞上,何处不迷人?
参考资料:[1](美)琳达·格鲁特;大卫·王著;王何忆译.建筑学研究方法第2版[M].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11.[2]GROATLN,WANGD.ArchitecturalResearchMethods[M].2ndeditioned.Hoboken:Wiley,2018.[3](英)奥卡沙著,韩广忠译.科学哲学[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9.01.[4]钱永祥译;(德)马克斯·韦伯.学术与政治[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19.04.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934092/[5](美)唐纳德·A.舍恩(DonaldA.Schon)著;夏林清译.反映的实践者:专业工作者如何在行动中思考.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7.01.https://book.douban.com/review/14177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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