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称之为“AI式写作的典范”:怀疑不是同一人所作。康德的“定言令式”在第八章专门介绍,但前文中已四次直接应用,属于“先上车再补票”;再就是前后文雷同较多。比如第一章和第九章的“正义就是强者的利益”、第三章和第九章的“平等是平等者内部的平等”等。
另外的槽点: 1. 引用典过多(也是作者的一贯风格),但大多数穿凿附会,必要性都不强。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直接使用奥卡姆剃刀,而是找一个学识渊博的作者? 2. “分裂式”阅读体验,和第一点呼应。阅读本书,有类似看电影《记忆碎片》的感觉:各章节到处拼凑,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观点和逻辑链。 3. 存在诡辩色彩。
以文中“可不可以杀人”为例: 这个话题,无论支持或反对,都有很强的可写性。然而作者却在如何定义“人”上做过多论述,甚至得出一个谬论“××不是人,可杀”(这里的××可由自己任意代换)。
我称之为“AI式写作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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