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巴黎评论》中契弗的访谈很好笑,所以我拿出来内尔斯、托尼(内尔斯的儿子)和哈默(他们的邻居)。而他们的命名方式非常有趣,内尔斯和哈默:一个是钉子,一个是锤子。故事的主要事件有三个:父子关系的破裂、父子同时抑郁以及两起谋杀案。
内尔斯是一个中产家庭的成员,邻里关系和睦,对妻子充满爱意(尼莉也是个传统的忠诚妻子)。但在教育儿子方面,他竭力争夺控制权,比如不让托尼看电视,就将电视机扔了;还摔掉了儿子字典里的果照。甚至在最后一次试图劝说儿子继续学业失败后,内尔斯动了杀人的念头。儿子生病之后,他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并且遭遇了一起突如其来的事故,让他无法自拔地陷入了依赖之中。
托尼厌学,感到自己与世界格格不入,导致他患上了急性忧郁症,一直卧床不起。之后,他去过几位医生那里,但情况并没有好转,直到遇见了一个经验丰富的神秘女术师。他们的经历几乎一模一样,而且竟然居然是同一天生日。
哈默是一个引人注目的角色。最开始,他就有些说不清的不祥感,显得阴恻恻的。他是富人的私生子,成年后一事无成,自称是一个文艺青年,只有在特定的场合下才能找到自己内心的平静,那就是一间被粉刷成黄色的房间。他非常喜欢这间房子,但事实上并不是他的,所以他设计了杀死房主。尽管描写非常优雅,回头看确实是完全计划好的做作。对于房主的结局只用了寥寥数语,给人一种冷漠且惊悚的感觉。
契弗的文字非常干净,不过分描述,没有任何多余的情绪煽动。老实说,读完那一段,我吃惊得下巴都掉了,他的写作真是太出色了。哈默成为新房主之后,发生了一段莫名其妙的婚姻,而妻子却擅自把房间重新刷成粉色。这个房间对他来说既是避难所,也是道德上的规范,一旦失去,他将重新陷入无力和疯狂之中。而这一次,他的目标锁定在内尔斯和托尼这对父子身上...
看似鲜花盛开、关系火爆的中产社区,实际上充满着深深、漫长、无奈的冷漠。家庭是复杂而脆弱的存在,他们彼此拥抱,却无法克服彼此的懦弱。
“构成风景的所有屋顶、树木、河流和街道,无不承载着明确的目标和秩序。他对妻子尼莉的爱、早晨的阳光,都有明确的目的。但是当儿子生病时,他所传达的目标、信息和教训是什么呢?悲伤总是属于别人,痛苦也是。一定出了什么大错。”
“我们的梦境有共性,包含了种种情景,如果我们真的能够深入地互相理解,那么我们离世界大同是否比想象中更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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