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文笔很像高中语文阅读,高中还蛮喜欢看阅读的; ②2023.9.23,今天把这本书读完了,第一反应是好久没有完整的读完过一本书了。将一个需要耗费时间或其他长期投入成本的事情全部做下来,还蛮有成就感的。不比碎片式的短视频,这几年受短视频的荼毒真的太深了; ③突然发现,我喜欢看的书不再是以前那样主角一定能逆袭,拥有主角光环,英雄式的人物了,多了一些废材,一些平淡,一些贴近生活。书里的主要三个人物是程霜、刘十三和王莺莺,我很喜欢其中两个。喜欢程霜的勇敢,对于爱意的勇敢表达;喜欢王莺莺,在她身上感受到了很浓的亲情味道,她烧的菜很好吃,一直支持着自己的外孙。可惜最后她病逝了,“悲剧就是将一切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一直不太理解。这种做法确实会让人感到可惜,但我一直憧憬的是大团圆结局。生活已经很多不如意了,还要看这么多悲剧,找虐么… 对于主角刘十三,其实我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我讨厌他的懦弱,讨厌他的钻牛角尖,厌恶他不爱惜自尊。面对机遇他不勇敢迎接,他的成就好像都是依靠别人帮助来完成的;钻牛角尖,得知外婆可能有一笔巨款之后,第一反应居然是买1000份保险来完成自己的赌约,难免觉得可笑;对于牡丹的感情,文中没有过多刻画,也搞不懂十三为何一直执着不下,从他身上看到了自己,或许是不甘吧,明明自己已经很努力了,去很努力的爱牡丹,但是牡丹依旧没有喜欢过他,还选择了脚踩两条船,或许真像祖师爷说的一样,“钱不是给女人花的,是给女人看的,她喜欢你靠的不是你对她好,靠的是吸引”;不爱惜自尊,不想再多说,很多次刘十三都像个小丑一样执拗的,非要去钻牛角尖。但唯一让我喜欢他的是他的善良,在卖保险给毛志杰的时候,因为听到毛志杰对他姐姐的羞辱而大打出手,这是刘十三有血气的一次。还有他的努力也值得令人敬佩,在学习条件以及资源匮乏的情况下靠自己的毅力和信念考上了大学,虽然大学以后这个品质再没发挥过其他作用。 ④读来读去写来写去,发现作者文中还是有很多逻辑问题的,这么火的原因更多的还是营销吧,这不,我就被营销吸引过来了(媒介融合,跨界合作,提高资源利用率,实现规模化,扩大市场覆盖率,口碑宣传,内容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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