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最后一次英语写作还是在上大学时的六级考试中,那时候的英语作文完全是按照模板的句式,一句句往上摞句子,直到把空行写满。时隔多年,看到这本《好的英语:反套路英语写作》,才是真正的从结构到细节有条理的写作过程。
作者本杰明·德雷尔是美国兰登书屋的副总裁、执行管理编辑和文案主管。他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曾为许多著名作家的书做过校对,包括雪莉·杰克逊的早期作品集《让我告诉你》。
这本书是一部英语写作指南,内容权威,风格有趣。它包含了本杰明数十年编辑生涯中学到的一切。其中对标点和语法的使用以及易混淆单词的辨析等都做了详细的解释。因此,对每个想提高英语写作技能的人来说,这是一本实用的宝典。
开篇第一个挑战就是在写作过程中不要写very、rather、really、quite、infact、just等单词。因为这些单词只是苍白无力加强语气的词语,没有实际意义。如果在写文章时去掉这些单词会让你的写作水平有大幅度的提升。我喜欢这个开头,作者没有讲一些让人头疼的语法技巧,而是从断舍离开始,扔掉这些没用的语气词,这不仅让读者感觉到简单轻松,而且对文章的流畅性有极大的帮助,通过开篇简单的方法一下子抓住读者心,让读者有兴趣继续读下去。
美国作家、文学批评家亨利·詹姆斯曾说:标点符号教条化,就跟与读者沟通的其他手段教条化一样愚蠢。这些形式上的东西,都应该取决于写作者想要传达的内容和想要达到的效果。如果说词语是一篇文章的骨肉躯体,那么标点符号就是它的呼吸。所以,标点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书中详细介绍了关于标点符号的六十七件事。
比如问号和叹号,如果一句话的结构像是疑问句,但是实际并没有疑问的意思,那么可以考虑句末用句号,不用问号;太多的叹号会让文章显得专横跋扈、虚张声势,最终会令读者厌倦,所以,作者建议一本书中的叹号不要超过二十个。这只是标点符号用法的冰山一角,更多具体的放大书中讲得十分清楚,可见,这本书可以当做查询工具书使用。
上学的时候,初学英语让记单词、背句子,随着学习的深入,老师会教语法,或许是对语言的感觉比较迟钝,语法这块的知识总是学不会。除了死记硬背,完全没有领会到精髓。作者的领悟对我不懂语法来说有些宽慰,他说如果你知道如何去写,那么即便不知道语法规则叫什么,也没有很大关系。看来,实际应用才是关键所在。书中还有很多精华待有兴趣的读者去发现,这本英语写作指南语言通俗易懂,内容干货满满,在文学和流行文化方面很有参考性,当你读过这本书后,会对英语写作有新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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