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瑟米勒对人物的刻画真的是入木三分。短短几万字就不仅把一家四口的个性体现的淋漓尽致,还对时代的批判,家庭职场人与人的关系的内涵都描绘得十分透彻。
威利是个平庸且骄傲的人,有着渺小的工作却追求着不可及的“美国梦”。但现实是现实,他只能将内心的矛盾和理想转移到儿子身上,幻想儿子一定是个大人物能够成功,而自己却只能做着年复一年的推销员工作。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时代的变化,年岁已高的他在这个职业里几乎无法挣到钱了。因为虚假的“美国梦”认为卖不掉东西的推销员,他的生命是没有价值的。当他没有货物可卖时,只能靠保险公司的契约来出卖自己的“生命”,以换取所谓的希望。
回顾推销员的一生,他曾自以为是“黄金”,放弃淘金的机会,以为一定能在推销行业中挖出“金矿”;但没想到自己只是“橘子”,被资本吃干抹净之后,连皮都被扔掉。
主角两个儿子的描写很有趣。哈比从小就被父母忽略,他的成功与否无人在意。从开头就一直说要结婚,但根本没有人把这当回事。相反,比夫虽然不成功,经常与父亲吵架,但可以看出大家都关心他,尤其是主角将希望寄托于他,期待他的成功。然而,比夫本身并不是有才干的人,这引发了两人之间的矛盾。
主角的妻子琳达是一个可悲的角色。她毫无怨言地深爱着威利,为他付出一切,牺牲自己的感受。无论威利多么固执、多么不可理喻,她都会试图去理解他。同时,她也知道威利是一个自大要面子的可怜虫。为了维护他那廉价的脸面,甚至眼看着威利想要自杀,她都不敢偷偷把他的“作案工具”扔掉。她的爱是如此盲目又软弱,让人感到可怜。
回到威利身上,他虽然可怜,但却让人同情不起来。他的自大不仅毁了自己的人生,也连累周围的人。往往他只会用愤怒和偏执来掩盖自己内心的懦弱和胆怯,以逃避现实。他害怕面对真相,害怕被全盘否定,害怕直面自己失败的人生。直到最后的自杀,也只是在自我感动,美化自己的逃避行为。多么可悲啊。
不过,男作者就是男作者。真的很讨厌那种无用的父亲味道的描写,真的让人闻之不快。最可笑的是,有一段比夫对威利喊:“不许对他妈嚷嚷,尊重她!”而他嘴里却说:“你他妈的”,多么讽刺。
另外,翻译的用词给人一种很古早的感觉,说不上来的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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